7月2日,唐慧(中)步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媒体包围。当日,“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在位于长沙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4月30日,一审败诉的唐慧邮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她道歉并赔偿。5月19日,唐慧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被告知她的上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湖南省高院已予以受理。新华社记者龙弘涛摄
“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在长沙公开审理7月2日,唐慧(中)步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媒体包围。新华社记者龙弘涛摄
新华网长沙7月2日电(记者周楠 谭剑)2日8时30分,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庭,“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正式开庭。
上诉人的座位上,是唐慧和她的两位代理律师。被上诉人则是永州市劳教委。2006年10月,永州发生一起“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因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这一消息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唐慧也被网民称为“上访妈妈”。
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就劳教向自己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463.85元,并进行书面赔礼道歉。4月1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4月30日,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对她道歉并赔偿。5月,湖南省高院受理了唐慧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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