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0.42元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就完善可再生能源和环保电价政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此次完善相关电价政策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和环保电价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当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规模,进一步健全环保电价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二是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分钱;三是对燃煤发电企业除尘成本予以适当补偿,除尘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提高销售电价水平的前提下,此次电价调整主要通过对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进行结构调整来实现,不会增加居民和企业负担。上述电价调整自今年9月25日起执行。
问:为什么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答:与常规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可再生等优点,但其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前期,需要采取政府补贴措施加以扶持,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据此,国家在销售电价中征收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从2006年的每千瓦时0.1分钱逐步提高到现行的每千瓦时0.8分钱,目前每年筹集金额200亿元左右。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目前筹集的资金难以满足补贴资金需求的迅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这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费结算和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决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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