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非法经营一案。图片来源: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