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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有七招 让我们一起向假冒伪劣说“No”![组图]

发布时间: 2017-03-15 17:31:23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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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在宁夏宁东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将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填埋处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展示并销毁食品、药品、电器等32个类别的假冒伪劣商品。新华社记者王鹏 摄

“3.15”教您维权七招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王佳宁)现实生活中,消费无处不在,大到购车购房,小到一日三餐。当我们在消费时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样维权呢?下面给您支招。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的法律规定,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尽可能了解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等情况。

3、保存好购买凭证。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有效索赔。

4、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5、网购可以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从今年3月15日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办法》还对网购退货规则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

6、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维权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合理交易的有效凭证。

7、通过媒体曝光维权。针对违法商家,各种协商维权受阻时,可以通过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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