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市直单位共发现各类问题369个 形成重要问题线索113条

市委巡察走上常态化轨道

广州已开展3轮巡察,共完成对10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和10个区及35个镇的换届风气专项巡察

自2016年6月启动首轮巡察至今,广州已开展3轮巡察,共完成对10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和10个区及35个镇的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巡察中坚持向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看齐,加强组织领导,把牢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市委巡察工作走上常态化轨道。

“一办五组”开展市委巡察

广州市委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一办五组”工作机构;建立了市委常委会、市委“五人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三个层级听取巡察情况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已完成换届风气专项巡察

据介绍,2016年,市委巡察组顺利完成3轮对10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和10个区及35个镇的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在实现开好局、起好步的基础上,对市委巡察范围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建立了巡察工作台账,不断扩大巡察成果。

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市委巡察机构工作规范》等20多项制度规定,对市委巡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作出规范、明确要求,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调研指导,督促已经开展巡察工作的花都区、海珠区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工作;督促尚未启动巡察工作的各区抓紧谋划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确保2017年6月底前全部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在加强巡察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市委巡察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制定了《市委巡察机构抽调干部管理制度》,实行抽调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委巡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将政治强、素质好、作风硬、敢担当的党员干部选调到巡察队伍。

严把巡察干部岗前培训关。每轮巡察开展前,组织新抽调干部举办岗前培训班,认真学习习近平、王岐山、胡春华等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政策规定、部署要求和纪律规定,为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严把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关。制定《关于加强巡察队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委巡察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理清职责,划清底线、红线和高压线。严格落实队伍管理责任,要求各巡察组长、副组长既要自身正、言传身教,又要敢担当、敢抓敢管、严管厚爱,保证队伍健康发展。

首轮被巡5单位问责32人次

市委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这个目标,深入查找问题,着力抓好整改。在对10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中,共发现各类问题369个,形成重要问题线索113条,巡出了声势,形成了有力震慑;在对10个区和35个镇的换届风气专项巡察中,及时处理涉及换届选举工作的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80余件次,有效化解了风险隐患,有力促进了区、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实行“巡察整改报告承诺书”制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做到压实责任抓整改、分类处置抓整改、跟踪督办抓整改、公开透明抓整改,着力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含金量”。据统计,首轮5个被巡察单位通过整改,共建立完善制度301项,问责处理32人次,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432人次。

同时,按照“巡视巡察一盘棋”和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的思路,在第二轮开展区级换届风气专项巡察中,市委5个巡察组对10个区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区开展整改“回头看”,持续用力抓整改,深化改革抓源头,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记者汤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