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象征着生命。绿色发展,是对山川草木生命之延替的期盼,更是对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追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着力创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中华民族在永续发展的征途上奋勇前行。

深刻思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到安吉天荒坪镇余村考察。在村委会的座谈会上,村干部向他介绍,余村关停了污染环境的矿山,现在靠发展生态旅游让农民借景发财,实现了“景美户富人和”。

习近平听了高兴地说:“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9天之后,习近平以“哲欣”的笔名,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发表了评论——《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评论指出,如果能够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的优势,那么绿水青山也就变成了金山银山”。

“生态”二字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词,彰显了习近平对人类文明发展经验教训的历史总结,对人类发展意义的深邃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无论在国内主持重要会议、考察调研,还是在国外访问、出席国际会议活动,常常强调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

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写进了十八大报告。这部由习近平担任起草组组长的报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认识更加深化——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保护好生态环境,要有科学和系统的视野。在习近平看来,一个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大自然亿万年间形成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时指出:“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

 习近平厚植绿水青山 描绘美丽中国新画卷

2015年1月,习近平来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仔细察看洱海边的生态保护湿地。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2015年新年伊始,习近平在云南考察工作时,专程来到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详细了解洱海湿地生态保护情况。

在碧波荡漾的洱海边,习近平和当地干部合影后说:“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他叮嘱,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习近平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

战略部署:擘画蓝图 顶层设计

所谓“知易行难”,如何破解“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状况?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陆续发布实施,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作为行动纲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理念,成为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最新成果。

思想引领行动,理论指导实践。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推出了一揽子硬措施。

——不简单地以GDP论英雄。最重要的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坚定不移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底,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要求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的权重。2015年8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调,显性责任即时惩戒,隐性责任终身追究,让各级领导干部耳畔警钟长鸣。

——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概念,并将其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赋予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内涵,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路径。

2015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明确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2015年元旦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公益诉讼”“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撒手锏,成为沉重打击环境违法者的有力武器。2016年1月21日,备受关注的江苏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泰州一家企业的再审申请,被告企业被要求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的审判结果维持不变。社会各界拍手称快——新《环境保护法》确实有钢牙利齿!

2016年全国3200多个环境监察机构实施“双随机”制度,68万多家污染源和5万余名环境执法人员已纳入“双随机”数据库,在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中采用“双随机”执法 40.98万家次,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63万余个。

一件件诉讼,一条条数据背后展现的是中国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后的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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