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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任何腐败都害怕阳光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5-03-09 作者: 张林 责任编辑: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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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百姓高度关注“反腐”问题,我国现阶段反腐也进入了空前高潮期并实行进一步的推行和探索,中国网“两会”特别节目《中国正在说》邀请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现阶段的反腐问题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

汪玉凯认为十八大以后的这场反腐,已经超过了经济领域腐败本身了。要研究中国腐败的特征,汪玉凯分析道:

中国的腐败是从“贪腐”开始,从官员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开始。是从权力腐败扩散到社会腐败和政治腐败,一些官员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输送利益,已经超出了经济层面。腐败的根是从经济上开始的,从经济腐败上升到权力腐败,以权谋私特别是为家族、亲属谋利,通过这种途径谋取私利已经发展成为腐败的主力。贪腐变成了整体之间的相互输送利益,所以这种权力腐败发展到政治腐败和社会腐败以后,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的冲击非常大。让百姓也感到没有公平感,没有正义感了。

其次,目前中国腐败的特点都是塌方式的腐败。老百姓对腐败,一方面是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提升,容忍度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因为社会公平公正,权力公开透明这种诉求在不断上升,如果不进行这场反腐败的话,公众和政府的冲突也会不断升级。所以这场斗争已经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亡党亡国的问题了,因此反腐败斗争也必须上升到这种高度来看待。

去年一年一共打掉62个省部以上的高官,其中包括4个国家级领导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我国反腐败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我国的反腐败还处在关键的坎上;第二,我国的腐败还是塌方式的、系统性的腐败。像山西,像石油系统的腐败这是触目惊心的,所以这场反腐败要在更大的,更深层次的经济、社会、政治格局中来观察。

汪玉凯从中国现象出发,谈到贫富差距,制度分配,公权力来分析政府近年来大力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原因。

首先,整个中国的社会贫富差距比较大,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造成很多人心理上的落差,这是社会不能安定的根源。社会能够平稳安定,首先利益格局要能大体平衡。不同的人群在社会中作出的贡献不同,但应该有公平的一杆秤,国家从制度上就要做这样的安排。过去我们可能过多强调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率先富,这在某些方面是有失误的。因为政府掌管社会利益分配杠杆,通过税收、利率等众多方式可以调剂,如果社会出现很严重的贫富差距、两级分化,这是政府失政的表现。

其次,正因为利益分配不公平不公正,导致利益更多地向三个方面集中:从政府和社会来看,财富更多向政府手中集中,宏观税负到35%;从普通行业和垄断行业来看,财富更多向垄断行业手中集中;从劳和资来看,财富更多向资方手中集中。如此一来,社会整体利益格局可能被扭曲,所以我们35年改革下来以后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四差距没有一个被缩小,都被放大了。而且社会成员有一种很大的情绪在里面,这个情绪就是针对公权力受不到有效约束。

第三,司法腐败和“三灰”(“灰色权利”、“灰色资本”、“灰色暴利”)比较普遍。灰色权利是指根本不需要领导人直接出面,他的地位越高,权力影响力就越大。灰色资本是指灰色资本运作,企业上市、股票、资本并购,一夜之间就有数亿计的灰色暴利,这是权力的影响力。更严重的腐败叫买官卖官,就是司法腐败,司法不能公正司法,一个社会如果吏治出现严重腐败,那么根就烂了。

一个社会利益格局能够分配的比较合理,包括公务员在内应该有个体面待遇,如果待遇太低确实不利于廉洁。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国现象看到另外一种现象,不是大多数普通公务员都有能力腐败,基层公务员根本不能占那么多资源做大腐败,我们看到大腐败都是一把手,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市长、部门的局长、厅长、省委书记等大官,权力越重的人腐败的越惊天动地。

所以恰恰在这点上,我们的公权力确实没有得到很好的制度安排。我们有合理优势,调动国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能力很强,但是在一党制的环境下,我们构建什么样的制度笼子,管人管钱管事这是很大的问题。所以说运动式的反腐只能解决“不敢腐”的问题,现在发展基本达到了,但是“不能腐”还是很大的考验。

汪玉凯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公开,并对根本上遏制腐败——制度反腐提出思考。

现在我们通过这种治标式反腐,运动式反腐,给我们治本的反腐——制度反腐争取时间。从今年开始在继续反腐的同时,我们也思考如何制度反腐,包括构建制度笼子。比如现在很多地方构建三个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这就把政府权力清晰化了。

把边界都搞清了,权力在阳光下透明公开,光是纪委检察司法监督不够,关键让老百姓来监督,媒体来监督,这样监督的数量就大了。任何腐败都害怕阳光,只要曝光在阳光下,很多腐败就没有市场了。在这个阶段就是要更加注重制度性反腐,通过制度性反腐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笼子,才会使人“不能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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