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数读】习近平上合讲话如何展示大国风范?
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将于6月9日至10日在青岛举行。17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习近平如何看待上海合作组织?他所提出的主张又如何展示出中国风范?中国网为您独家梳理。
不忘初心——五届上合讲话,17次提“上海精神”
弘扬“上海精神”。落实“上海精神”,不断增进成员国互信,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开展互利合作,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各成员国人民利益和诉求。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作为本组织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应该坚守合作共赢理念,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以集体之力、团结之力、合作之力,携手应对威胁挑战,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得到更大发展。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上海精神”仍然具有时代意义。我们要继续以“上海精神”为指引,坚持上海合作组织一贯秉持的国际关系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多边主义和开放主义,相互尊重彼此利益,不干涉别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争端,以共赢理念促进发展繁荣。要让“上海精神”在本地区更加深入人心、发扬光大,成为本组织成员国打造命运共同体、共建和谐家园的精神纽带。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实践证明,“上海精神”催生了强大凝聚力,激发了积极的合作意愿,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功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和指导原则。同时,“上海精神”具有超越时代和地域的生命力和价值,为所有致力于睦邻友好和共同繁荣的国家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国际社会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实践注入了强大动力。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上海精神”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是本组织发展的保证。我们要保持团结协作的良好传统,新老成员国密切融合,深化政治互信,加大相互支持,构建平等相待、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安危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稳中求进——13次提“安全稳定”
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开展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必要条件。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坚持以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为己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发展无从谈起。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研究应对举措,共同维护各成员国政权、制度、社会安全和稳定。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安全为先,巩固本组织发展之基。“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是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优先方向。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脚踏实地——8次提“务实合作”
务实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原动力。上海合作组织6个成员国和5个观察员国都位于古丝绸之路沿线。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我们有责任把丝绸之路精神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深挖合作潜力,充实务实合作内容。寻求新的增长点、改善社会民生是本组织成员国的重大任务。上海合作组织应该推动各方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创造更多合作机遇,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取得早期收获。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扩大务实合作,拓展本组织发展之路。为促进本地区经济整体发展,中方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各国发展战略对接,希望上海合作组织为此发挥积极作用并创造更多合作机遇。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深化务实合作。地区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是时代潮流,各国和各国人民应该从这一进程中受益。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团结友善——13次提“共同发展”
在充分照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基础上寻求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国合作潜力,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繁荣。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坚持以实现共同发展繁荣为目标。“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在世界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加、有关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本组织要在互利共赢基础上,深挖区域合作潜力,共创合作机遇,增强成员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抗风险能力。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积极挖掘互补优势,协力做大合作蛋糕,全面推进经贸、金融、能源、交通等各领域合作深入发展。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勇于担当——77次提“中方”
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为巩固和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中方决定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提供50亿美元贷款,用于合作项目融资……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方正在落实3年内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培训2000名人才的计划。同时,中方还将在产业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等领域提供技术援助,提高各国能力建设水平……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为推动本组织贸易便利化能力建设,中方愿在2017年至2019年为成员国培训1000名贸易便利化专项人员,根据各国需求提供海关设备和技术支持,并为各成员国援建一个质检实验室……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各国惟有同舟共济,才能妥善应对威胁和挑战。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强化命运共同体意识,建设安全稳定、发展繁荣的共同家园……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网记者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