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快评】争做守初心担使命的新时代人民公仆
魏强 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张学维 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9年6月25日,在全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崭新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勉励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身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地的广大公务员,是为着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接续奋斗的人民公仆。要争做守初心担使命的新时代人民公仆,就要有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积极担当,就要有自觉为人民谋幸福的扎实作为,就要有为理想矢志奋斗的昂扬姿态。
要有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积极担当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广大公务员手握公器、运用公权、履行公职,这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决不能公器私用、公权滥用、公职恶用。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这就要求公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造福人民。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讲,任何公务员组织、公务员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明确要求,“要教育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切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争做守初心担使命的新时代人民公仆,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就要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在宗旨意识指引下造福于国、造福于民,就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不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要有自觉为人民谋幸福的扎实作为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历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都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当官做老爷”。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公仆对人民负责,天经地义。这种关系不能颠倒。任何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当官做老爷的权力。”新中国成立之初,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的罗荣桓致信女儿罗玉英:“你爸爸廿余年来,是在为人民服务,已成终身职业,而不会如你所想的,是在作官,更没有财可发。”无论时间如何推移,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广大公务员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始终如一。
争做守初心担使命的新时代人民公仆,广大公务员就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为解决好群众当前利益的问题、长远利益的问题把群众工作做活、做深、做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有为理想矢志奋斗的昂扬姿态
“奋发有为,时不我待”。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近百年历史来看,从新中国成立70年的持续探索的历史来看,从改革开放40多年的波澜壮阔历史来看,无论是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还是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领导中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中国共产党都始终葆有自我革命精神,这种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是守初心担使命的关键要素。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率中共中央机关离开西柏坡前往北平时对周恩来说:“今天是进京的日子,进京‘赶考’去”。周恩来笑答:“我们应当都能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说:“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年,我们现已处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时代仍然在“出卷”,中国共产党仍然在“答卷”,人民还在继续“阅卷”。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我革命精神”,“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中国共产党不是一个只满足于“三十亩地一头牛”的政党,而是既站在人民群众当中同时又团结领导群众不断前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广大公务员争做守初心担使命的新时代人民公仆,就要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面对困难不退缩,取得胜利不自傲,获得成就不懈怠,就要立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接续奋斗,为奋勇向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磅礴力量。(责任编辑: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