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明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仁义礼智”是儒家以至我国传统价值观的核心内涵。从其渊源上考察,孟子是第一个完整、系统提出这四个范畴的儒家学者。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的“四端”说,不但强调了仁义礼智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而且点明了这些特质的心理根源,在我国历史上影响很大,对于我们今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借鉴意义。
“仁”是儒家人学价值观的核心理念,由孔子率先提出。在《论语》中,仁字出现达109次之多。“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这是孔子关于“仁”的解释中最简洁也最深刻的一条。所谓爱人,就是把他人当作自己的同类来看待,并以此为原则沟通人我关系、结成社会群体。孔子主张用仁爱原则协调人际关系,践行“忠恕之道”。所谓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以仁为核心提出了一套做人的学问,主张把实然的人提升为应然的人;强调每个人都应在躬行仁道的道德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成就理想人格。这为儒家人学价值观奠定了基调。
在孔子之后,孟子进一步集中提出仁、义、礼、智四个范畴,建构起儒家人学价值体系。他的第一个理论贡献,在于追溯仁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性善,即“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在他看来,只有人才有求善的意识,而禽兽并无这种意识。人性善相对于兽性恶而言。但凡是人,必有人性,必有善性。善是评价善的尺度,也是评判恶的尺度。倘若不以善为尺度,恶便无从谈起。令人遗憾的是,孟子从心性方面追溯“仁”的前提后,未设定“求仁”的具体目标,未免有“迂阔而远于事情”之嫌。不过,联系孟子的其他论述可以发现,“求富”应是“求仁”的题中应有之义。孟子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他提出的解决“恒产”问题的方案,是保证每个农民家庭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此种愿景无疑是美好的,只可惜在小农经济时代根本无法实现。只有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当今时代,“恒产”才有望解决,才有可能把“求富”落到实处。从今天的现实生活来看,“恒产”与“求富”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也具有基础意义。
孟子的第二个理论贡献,在于由“仁”字出发,进一步提出“义”字,指出“成人”的正确路径。孟子说:“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也就是说,“仁”作为目标是个体的价值安顿之所,“义”才是价值实现的路径。按照孟子的构想,仁政不能直接建立在“仁”的基础之上,必须以“义”为中介。孟子会见梁惠王,梁惠王问:你不远千里而来,给我国带来什么好处?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在他看来,施政的理念应是义,而不能是利。一些人指责孟子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实则是一种误解。因为孟子所说的义,乃是为社会群体着想,其中包含对公众利益的尊重,并不与利截然对立。孟子只是反对君王为“一己私利”着想,要求其维护社会正义。关于“义”,孟子仅从心性角度考量,以“羞恶之心”为其前提;至于衡量“义”的具体尺度,则语焉不详。从当今视角看,衡量“义”的尺度,应是平等、公正、和谐。它主要体现在平等待人,不以强凌弱;出于公心,不专谋私利;尊重他人,和睦相处;等等。
孟子的第三个理论贡献,在于把“义”字深化,突出一个“礼”字,将其作为“成人”的制度保障。“义”是抽象的,而“礼”是具体的,是可操作的制度条文。美中不足的是,孟子仅将“礼”同“羞恶之心”相关联,并没能找到实现“礼”的良好政治制度。在小农经济时代,人们能想象的政治制度只有君主制一种,不可能有别的选择。在当今时代,人类早已摆脱此限制,有了新的制度选择,从而能解决孟子无法解决的问题。这种新的制度建立在自由、民主、公正、法治等基本价值理念上。
孟子的第四个理论贡献,在于把仁、义、礼综合起来,强调三者必须落到“智”上。“智”就是“成人”的理性自觉。孟子把“智”同“是非之心”关联在一起,明确地将其置于价值理性范围。他说的“是非”指价值论意义上的对与错,而不是知识论意义上的对与错。孟子所说的“智”无疑是抽象的,但不妨碍人们赋予其具体的内涵。从今天的社会实际来说,其具体内涵就是敬业、诚信、友善:敬业是一种明智的工作态度,诚信是一种明智的交往原则,友善是一种明智的待人方式。
综上所述,仁、义、礼、智四字集中体现了我国古人关于“成人”的基本价值理念。这些价值理念中的合理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息息相通的。重温和弘扬这些合理内涵,有助于我们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悟、认同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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