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披露,河北邢台市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历时7年多建立的“非法集资帝国”终于坍塌。据初步统计,该案涉及全国16个省市,涉嫌非法集资80多亿元。此前,形式各异的民间非法集资就曾在农村和城镇地区频发,笔者认为这种事情为何在多地反复上演,更值得反思。
这次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让我们不得不思考:首先,非法集资活动能在农村基层长期以“地下金融”的方式潜藏暗长,关键在于正规金融服务不足,给前者留下了生存土壤。三地农民合作社从2007年注册至今,从最初入社37户发展到2013年在河北全省135168户,说明正规金融机构在业务拓展和服务上存在空白和不足。尤其对农民的贷款等金融需求认识不够,从而印证了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在服务上不给力。
其次,基层民间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也缘于民众金融风险意识脆弱,给这些“地下金融”以可乘之机。现在全国农村基层留守的多为中老年人,大多缺乏金融知识,对合法与非法金融活动缺乏准确判断,从而使披着“华丽外衣”的非法集资活动对农民的行骗能顺利得逞,让不明真相的民众加入“被骗”大军,成了“地下金融”的受害者和推波助澜者。
再次,非法集资活动能野蛮生长,缘于民众投资理财渠道狭窄,面对高利诱惑的“潘多拉魔盒”,很难抵御周边人的游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加快,外出务工农民汇回资金逐渐增多,除了将一些资金存入银行外,身边人有关“投资项目收益更高”的亲身讲述,总能成功地吸引一些人甘冒风险。如三地农民合作社在办社之初给出了物品及高利诱惑,使民众趋之若鹜,并迅速扩大到省内外。
第四,基层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也给民间非法集资以可乘之机。例如,三地合作社非法集资活动历时7年,有关部门如能较早制止、清除,也不会酿成现在的金融大患。
不得不承认,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仍是我国金融服务体系中最薄弱一环,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空心化引发的产业空心化,农村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信贷优势资源日渐丧失,一些农村金融机构无奈放弃农村阵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少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农村资金非农化日益突出,有些机构甚至成了农村资金“抽水机”,使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日益陷入尴尬境地。有效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显得十分迫切,但这是项社会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着眼于现阶段,笔者认为要扫除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障碍,必须充分释放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活力,消除金融有效服务不足与农村“乱办金融”较量的困惑,牢牢确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主导地位。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农村地区金融监管网络,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活动监管,取缔一切不合法金融活动,净化农村地区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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