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培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在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调研时,常常听到“和全国同步奔小康”的说法,紧跟着会听到这样的思路介绍: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预计达到多少,我们这里目前的水平是多少,我们要和全国同步奔小康就得实现年均百分之多少的增速,为此得上多少项目、引多少资、修多少路……这个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以2020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依据,倒推本地区未来几年的增长速度。
地方积极性高,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应当肯定。但细细一想,欠发达地区把同步奔小康理解为到2020年本地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数,即使在简单的代数关系上也存在悖谬之处。且不论这样的目标能否实现,就算实现了,届时全国的实际平均数也会水涨船高,不再是原来的数字。再仔细想想,倒推增速的思路若一级一级往下延伸,省级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地市级要达到省级平均水平,区县级要达到地市级平均水平,这样下去,欠发达区县的增速岂不是要达到百分之十几二十几?这明显脱离实际。更危险的是,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一旦确定脱离实际的高增速目标,就容易违背规律采取非常规措施,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其实,地区之间存在发展差距十分正常,只要把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不会妨碍实现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我国确立的全面小康目标是全国性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两个翻番”也是从全国范围来说的。这就是说,全面小康目标充分考虑了地区间人均生产总值水平的差距及其缩小趋势,是建立在各个地区根据各自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合理发展基础上的,而不是说所有地区、所有市县、所有人都要实现“两个翻番”。倒推经济增速的做法,是对全面小康目标的误读。
还要看到,全面小康是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整体性目标,经济发展固然是重要基础和核心内容,但离开其他任何一个领域的协调发展都不是全面小康。片面追求经济高增速,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想背道而驰,不仅可能欲速则不达,而且可能带来环境污染等各种问题。如果那样,才真的是拖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后腿,愧对人民、愧对子孙。
不倒推经济增速,并非给欠发达地区泄士气、泼冷水,而是要为其“解套”,促使这些地区从传统思维定势中走出来,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要认识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人民生活水平之间并非线性对应关系。有些资本密集的重化工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虽然可以显著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却未必能有效、持久地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少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坐拥绿水青山,羡慕“金山银山”。要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前提下换来“金山银山”,就要创新思路。例如,把发达地区人们日益提高的对绿水青山的消费愿望和购买力吸引过来,把生态绿色的特色农副产品以新鲜的状态送到人们的餐桌上。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做好了,本地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并不会比上马重化工业项目差,甚至会更好。
不倒推经济增速,还有其他方面的含义。比如,对于一些眼下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较高甚至已高于2020年全国可能达到的水平的地区而言,也不能松劲懈怠,仍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发展。因为这些地区的发展会吸纳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就业,减轻其发展压力;向欠发达地区输出资本和技术,带动共同发展,实现全面小康。
如今,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必须在转方式上取得重大进展,必须是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发展,是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上升的发展,是“四化”同步、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的发展。概言之,发展必须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而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进而言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更加注重全方位着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等,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都是我们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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