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敏 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解放军少将
自古以来,“治国就是治吏”。治吏要解决的问题,无非是一头反腐败,一头用好人。我军在狠抓“四风”整治、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同时,中央军委、总政治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五项制度规定,为正确选人用人硬化制度、立好规矩、扎紧笼子。
习近平主席曾说,“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长期实践表明,无论在军队、还是在地方,如何选拔使用干部,选拔使用什么样的干部,就表明组织需要什么样的人,给干部提供一种做人做事的行为导向。用好一个干部,可以激励更多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克己奉公;用错一个干部,不但会挫伤更多干部的积极性,还会助长吏治腐败蔓延,恶化政治生态。
这次军队系统配套推出五项新的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从解决部队反映强烈的用人导向上突出问题入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不给弄权渎职者留下搞不正之风的空间。我们相信,这样做可以为适应强军兴军要求、按军队好干部标准正确选人用人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证,对于克服任人唯亲和违规晋升等错误用人行为产生积极效果。
制度的生命力,一在科学,二在落实。所谓科学,就是切合实际、实事求是。如果离开这个精髓,用人导向问题难以解决。结合实际,深感需从三个层次上提高干部选拔使用制度机制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用人标准科学化。以往一些干部考核标准中,学历、经历、年龄、选票成为“硬杠杠”,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没有硬性规定,致使一些干部不在提高能力上用劲,而是盯着这些硬杠杠下功夫,上级目光注意哪里,下边马上会有对策,唯有一样不好糊弄,这就是“能力”。应当制定科学的岗位任职能力标准,对每个岗位工作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对符合能力标准的,职场赛马,优中选优。
二是选拔方式科学化。为避免过去那种圈子里的人在熟悉的圈内选人,难以跳出人情圈、关系网的状况,可探索引入第三方协助考察机制。发达国家军队的军官选用,多数依靠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成员多为临时抽调,一事一派,这是打破关系网的一种较好做法。我们也可加以借鉴,协助单位党委进行干部考核选拔。
三是激励机制科学化。长期以来,职务晋升被作为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和手段。提拔一级,意味着对工作成就认可,才有更高一级待遇。因而一些干部不管自己干得如何,将主要精力放到升官谋位上。其实,真正的人才是在群众实践中自然涌现的,应从工作领先者中选择,靠实际工作锤炼,促进大家把心思用在工作上。不论得到提拔与否,优秀工作者的价值都能得到不同形式的实现。
总之,从根本上纠治和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一场系统战、攻坚战、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坚持求真务实,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下真功夫、狠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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