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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饺,牛奶,婴儿食品……食品行业的标准正离百姓越来越远,甚至连空气质量都已经不可靠。究竟还有多少“国家标准”与民众感受不符?为什么这么多“国家标准”都会引发舆论争议?

卫生部日前批准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但这个标准真正引起关注,则是源于之前的速冻食品“细菌门”。

思念、三全、湾仔码头,国内速冻食品市场上三大著名品牌的产品于今年相继被检测出带有金黄色葡萄球菌。食品行业出现质量问题,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已经不是新鲜事,但思念食品副总经理贾国飚的辩解称“问题水饺符合新国标”,这一表态引发公众对速冻食品标准“开倒车”和被企业绑架的质疑。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速冻预包装米面食品卫生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而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为10的2次方菌落数/克到10的4次方菌落数/克,采用三级采样方案,用5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据说参考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标准,符合国际规则,较之前的标准更科学、更公正。

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本身并无太多争议,而灭菌也并不困难,100℃下蒸煮15分钟可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而根据实验、菌株、食品基质、灭菌方法等不同,新西兰、香港和美国农业部等也得出了诸如71度15秒灭杀、74度15秒灭杀等结论。也就是说在食品完全蒸煮之后,金黄色葡萄球菌基本上会被杀死。但科普作家方舟子认为,食品被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主要危害是,金黄色葡萄球菌能产生肠毒素,煮沸半个小时都不能破坏其毒性,会导致食物中毒,出现呕吐、腹泻。对此,新国标中表述如下:速冻面米制品在-18℃以下保存时,不利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繁殖和产生肠毒素。

从这一标准的变动之中,我们能够窥视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中的各方立场,以及利益博弈。

速冻食品行业:落后者的原罪

对于国内速冻行业来说,食品质量不达标并不罕见,因为速冻食品行业的各个环节,都有导致微生物超标的各种因素。

原材料采购:由于速冻食品多采用新鲜肉类、蔬菜、水产等为原料,而这些原料所来自的上游肉制品行业却并没有相应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检测要求。

生产环节:不少企业的水饺等产品制作过程自动化、规模化程度较低,手工操作导致生产过程中的卫生不易控制。

运输销售:速冻食品温度需在零下摄氏25度以下迅速冻结,在零下18度或更低温度条件下贮藏运输、保存。但是目前速冻水饺行业运输过程中的冷链、零售终端的冷库、冷柜等设备温度不达标并不罕见,所以极可能导致细菌超标。

在整个行业仍处于落后的局面下,无论严苛或是宽松的标准,都无法真正保证食品的绝对安全。在落后的“国情”之下,行业的整体落后必然使企业认为强制执行的国标太严格,不合理。而当食品不达标现形之时,他们也可以理直气壮的拿出新国标来为自己辩解,拉整个行业下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说,“更高的标准能激发企业找到创新的手段,这是美国著名战略学家波特的观点。”如果企业因为标准低而不去创新,结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

消费者:无辜者不应沉默

在专家以及业内人士的解释中,隐含“即使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存在,消费者只要按照产品说明食用就不会致病”的逻辑,类似的话语多次出现,但企业也应当充分考虑到消费者参差不齐的“国情”,不能把食品安全的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共同承担。

“危险:避免死亡”、“不要穿着T恤衫烫印”、“不要把孩子放进袋子”,这些标签并非是无厘头的笑话,它们是美国商品警示标签上司空见惯的雷人话语,分别对应的是拖拉机、T恤衫和轻便童车。这些标签的背后是对过于强势的商业力量的制约,正是由于美国律师们的趋利性,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但在中国,消费者似乎是天生的“理性人”和“科学人”,企业从来不考虑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极端情况。甚至于消费者对产品的正常投诉也往往被企业视为有潜在的敌意。从近年来火爆的“3.15”晚会,到层出不穷的投诉案件,背后都能看得到消费者被企业漠视甚至歧视的弱势地位。

近日微博上牛博网创始人、老罗英语培训创始人罗永浩炮轰西门子冰箱门不易关闭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企业公关人士认为罗永浩砸冰箱的举动过于鲁莽,对于一个有悠久历史且一贯表现良好的德国品牌来说,过于苛刻。但正是由于有这样不依不饶的消费者,才能倒逼出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和对自身服务的反思。

国家标准:究竟为谁说话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刘秀梅研究员说,新速冻面米制品标准从卫生部立项启动是从2006年开始的,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在这个过程中,有记载的研讨会至少有7次,参与标准研讨和提出意见的有300多人,我们的编制说明就有25页,……收到158条对标准文本的意见。采纳的意见大概占80%。……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一个是要以科学为依据,还有肯定是要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保证安全是第一,但还要考虑到我国国情和行业产业的发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王君副研究员也补充说,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渠道听到方方面面的声音,但是希望这个声音能够发表在标准发布前面。……从卫生部的层面,食品安全标准对社会公开至少有两个阶段,第一是立项,也就是准备要做的时候要对社会正式发布,第二个阶段就是有了初稿以后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两位专家的说法,近来的媒体报道数量给予了侧面的回答,从9月6日至11月10日,新国标开始征求意见,在此阶段,企业已经开始放宽自己的生产标准,消费者的声音,已经通过媒体充分的传达出来。参与国标制定的部门和专家不能对此视而不见。虽然,卫生部网站11月11日专门发文解释称,有关新标准比老标准要求低系误读,但仍不能打消民众的疑虑。企业立足点是行业利益及现实国情、有关部门的依据是科学结论,消费者的立场则是健康安全,三者的意见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行业企业的利益与民众对健康的担忧,孰轻孰重,确实应当值得有关部门三思而后行。

北京的几场阴霾天气,又勾起人们对空气质量的抱怨,而美国大使馆自行发布的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与北京环保局的冲突,又将中国的空气质量推到了聚光灯下。

我国目前使用的空气质量标准是在1982年发布实施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基础上,于1996年修改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将PM10和总悬浮微粒TSP列入“强制性”监测并公开的污染项目。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在采访中泄露天机:近年PM10有所下降,但PM2.5呈上升趋势。

即便如此,北京市环保局最初的回应仍然是,“我们能监测PM2.5,但不能随意公布数据”;特别地,是否监测并公布PM2.5数据“唯一的根据是我们中国、我们北京自己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而不是看哪个大使馆在干什么” 。还有专家表示,将PM2.5列入空气质量指标进行监测,我国技术上并不存在问题,只是“时机不成熟”。

这一番“时机论”引发了媒体新一轮的抨击热潮,并最终导致了11月16日环保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2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大的调整即拟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天平的一头:地方官员和多个行业的利益共同体。

PM2.5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尾气、火力发电厂排放物和建筑材料挥发物。解决办法就是少开车(骑车或坐公交),改用干净的新能源(包括核电),以及提高建筑材料质量(加大成本)。

一方面,汽车尾气、大型工厂等污染排放源头很难攻克,若一定要治理,需要巨大的投入,当地的GDP“伤得起”吗?

另一方面,一旦制定实施PM2.5强制限值,全国城市将大范围超标。很多城市的天气优良率会下降,对城市形象、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造成影响,继而影响到官员政绩。

天平的另一头:普通民众已经在承担了环境污染造成的巨大伤害。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承认:“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四川盆地和沈阳等地区的城市群大气PM2.5污染日趋严重,不但造成能见度降低,也导致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最根本的作用就是用来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福利。但我们看到,有的专家倾向于:“制定标准,比较务实的做法,应该是经济技术实力和科学性的结合。”不难发现,其立场背后有着利益博弈的影子。

至此,表面是中外空气质量标准的冲突问题,归根结底,则是经济发展与公民健康的关系。面对发达国家多年前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们是否一定要罔顾当代人的生存健康,而选择更高的经济增长速度?

前一段时间,关于国家乳业标准的争议非常激烈。中国奶业标准被指为全球最低,常温奶中存在细菌。而官方与一些乳制品代表回应称,乳业标准过低是受技术所限,而且还为了保护养牛户。整个标准的出台中,企业受“利益驱动”、监管者“责任缺失”、养牛户“不思进取”。

今年4月初,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发布报告称,雀巢等知名品牌的婴儿食品中含有砷、镉、铅等重金属。4月17日,中国疾控中心通报称,该类产品重金属含量并未超“中国标准”。“中国标准”似乎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挡箭牌。

……

国标争议中的模式大抵相同:“作恶”的企业,“不给力”的国标(无论修改前后),觉醒中的消费者。

消费者希望看到一个严格的标准,甚至是一步到位的标准,而这给企业或者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甚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有关部门则一方面避免过高的标准空置运行,另一方面则自觉的维护起行业的利益。企业承受着现实的压力,容易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监管。国家标准,就在这三方的博弈中,离公平公正公开越来越远。

要破局必须搞清楚三方面的关系:一是按照行业产业现状定制标准,还是行业产业按照标准提升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二是按照民众的感受来制定国家标准,还是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公众适应;三是加强行业监管为民众健康保驾护航,还是让民众以身试毒自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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