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着力强调的一点,也是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但一说到这“三个解放”,有的人就认为需要在党的纪律上“松松绑”,管党治党不能那么严,否则就无法做到“三个解放”。这种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三个解放”对立起来的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与“三个解放”之间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
全面从严治党非但不是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阻碍,反而是其强大推动力和有力保证;越是要做到“三个解放”,越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道理,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有正确认识和深切体会,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存在错误认识。正是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认识,致使一些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觉得解放思想就可以大胆地说,结果信口开河,甚至说出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一味紧盯经济建设,结果忘了加强党的建设这根弦,没有履行好抓党建的责任。这告诉我们,在坚持“三个解放”时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任何时候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纪律都不能打折扣,否则就要犯颠覆性错误。
解放思想不是毫无限制、漫无目的地搞思想上的自由主义,而是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进行。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早就有过深刻阐述:“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决不能够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不能损害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全面从严治党是解放思想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的有力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使我们党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我们才能深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使解放思想始终遵循客观规律;我们才能深刻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使解放思想始终具有问题导向。如果不全面从严治党,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而是走向了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西方宪政民主等,那就不是解放思想,而是改旗易帜。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需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防范不正当利益关系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而消除制约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实践证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需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个腐败问题严重的国家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因此,只有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净化政治生态,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要把蕴含在社会中的各种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实践证明,社会只有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各种积极因素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各种活力才能竞相迸发。如果存在特权现象,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就会抑制社会活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堵住权钱交易的漏洞,消除特权现象,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提供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