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重在机制创新

发布时间: 2017-08-14 08:52:02  |  来源: 光明日报  |  作者: 王明生  |  责任编辑: 申罡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过程中,亟待构建驱动创新的动力机制。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是构建驱动创新机制的关键。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科学技术特别是尖端科学技术正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要素,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标志。随着孕育突破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历史性交汇,我国科技工作者正面临着难得机遇。但是,我国现行科研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创新的规律和要求,一些问题、痼疾仍然制约着科技创新能力的充分释放,抑制着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深化科研体制改革,逐步突破体制机制瓶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当务之急。

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转化效率低下的痼疾,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上存在着诸多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政策环境,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激发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科技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消除科技创新中的“肠梗阻”现象,破除制约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障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的要求,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衔接和融合,形成有利于产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从而真正释放创新活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改革科技资源的配置方式,是构建驱动创新机制的重点。科研资源是直接作用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过程的资源要素,是创造科技成果的基础和保障。科研资源配置模式影响和决定着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方向。由于现有的科研资源配置模式未能充分突出政策激励与产业导向功能,大多数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仍习惯于自由探索式科研,满足于小而零散型成果,缺乏对以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需求为主攻目标的重大科研问题的战略规划与针对性研究,导致科技创新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较弱,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偏少等问题。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通过改革科研资源配置模式,充分发挥政策的产业导向和激励功能,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提倡解决问题式研究,改变以往自由探索的科研模式、局部失衡的配置结构与重复浪费的配置机制,聚焦国际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组织、引导和推动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重点围绕国际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研究;聚焦未来科技前沿,开辟新兴研究方向,提出新理论新方法,创造新知识,同时主动适应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战略,自觉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研究和解决影响中华民族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重大理论问题,发现、凝练和解决制约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科技问题,为国家在新一轮全球技术和产业变革中赢得竞争主动权,在解决人类所面临的根本性科学问题方面发出中国声音,作出中国贡献。

改革科技评价机制,是构建驱动创新机制的核心。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有了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因此,要顺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就要用好用活人才,尊重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让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中有干劲、有获得感,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的本能与原动力。

在这个过程中,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尤为重要。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不同类型科技工作的特点,围绕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导向,分别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基础研究要着重评价科学价值,以原始创新性成果为评价重点;应用研究要着重评价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为评价重点;对创新团队实行以解决重大科技问题能力与合作机制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重大科研平台、基地实行以综合绩效和开放共享为重点的评价,切实构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体系,大力倡导潜心研究、追求科学本质的学术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要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遵循科技人员工作特点和规律,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不要急功近利地干涉科学家的研究,不要动辄用行政化的办法约束科学家,要尽快形成有利于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让科技人员把更多精力集中于本职工作,充分释放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与创新活力。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王明生,单位: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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