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很多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5年的新年贺词中就指出,“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判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全年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该怎样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法治逻辑与改革逻辑紧密联系
要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首先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概念已经形了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一共有八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就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思想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莫纪宏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先是根据理论体系的一般构造方式,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总目标、总任务、战略布局、发展方向等。这一理论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实践性,是面向实践、指导实践的,用于解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方面的内容都不一样,彼此存在一定联系。
“‘四个全面’中包括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内容可以发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论述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而是把二者共同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中,并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莫纪宏说。
莫纪宏进一步分析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能够不断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要让法律理论与改革开放的各项政策保持一致,要从实际问题出发而不是从法律概念出发,要把法治的逻辑与实践的逻辑、改革的逻辑联系起来,才能大胆创新。法治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障的前提下,自身也有不断完善和创新的任务。
用法治思维方式凝聚改革共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主心骨、排头兵,对各级领导干部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是鸟之双翼,是车之双轮,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说。
杨小军认为,具体来说,要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是授权改革,即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第二是变法改革,即改革需要修改法律的先修改法律,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再推进改革,这样立法对改革起到引领作用得到彰显;第三是及时修改法律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改革旧机制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党的十九大新闻发言人庹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通过深化改革,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也让老百姓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比如审批权力下放、“营改增”减税降费,比如鼓励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户籍制度改革,比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医改措施,再比如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政策措施等。这些改革举措,暖人心,得人心,利当前,更利长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都与法治建设存在密切关系。
“类似的改革举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的效果是明显的,群众公认度也高。从法治角度看,这些改革措施,属于在法律范围内的改革和与法有据的改革。比如医疗制度改革,主要是公立医院和收费综合改革,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问题。从法律上看,公立医院的性质和收费价格等事项,法律规定上留有足够的空间。因此,此项改革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改革。再如户籍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在先出台制度性法律文件和授权性法律文件基础之上有序推进的。”杨小军说。
“一些改革措施实际上触及法治与改革的关系问题。之所以一些问题会存在并且需要改革,是因为现有机制的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如果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就需要改革旧的机制。在改革中要进一步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让一些权利得以确立下来,巩固改革的成果。”莫纪宏说。
啃下硬骨头需法治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这实际上就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体现。”莫纪宏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八项规定’的出台收到了良好效果。要严格按照法治推进改革,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打破阻碍改革的利益藩篱。”莫纪宏说。
庹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谈到,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国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不会动摇;中国改革的步伐坚定向前、不会放慢。全面深化改革还有很多难啃的硬骨头。比如思想观念束缚,比如利益固化藩篱,再比如体制机制障碍。这就需要我们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党的十九大对今后五年和未来一个时期中国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战略部署,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确实有一些难啃的骨头,因为利益、因为体制机制、因为观念等。但从法律上看,要啃下这些骨头,不仅需要政治胆识和魄力,也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这就是其一,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其二,以法律规定和法律手段打破现有的固化‘平衡’。其三,用法律手段保护改革探索。其四,用法律固化改革成果,使之制度化、法律化和长久化。”杨小军说。(记者 杜晓 实习生 刘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