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建强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国情农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在科学分析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形势和进程、综合把握我国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对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内涵,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各国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看,实施乡村振兴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和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非农产业往往有着更大的增长潜力和增长空间,因而也有着更高的比较经济效益。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而深入地推进,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明显缩小,农村人力资源和物质要素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大量转移,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农村发展也相对滞后,甚至出现农村凋敝和衰落现象,成为一个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短板。所以,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推进乡村振兴就成为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战略任务和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大幅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但与此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目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已发展到相当水平,但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却相对滞后,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农村建设的深化、拓展和升级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多年来,我们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虽有较大提高,但农业供给结构和供给质量问题依然突出,农业“大而不强”、农产品“多而不优”,特别是农业综合效益还不高、竞争力还不强,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还不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不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村居民收入虽有较快增长,但总体上看农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特别是还有一定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多年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较快,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由于欠账过多、基础较差,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依然明显偏低,城乡差距较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与以往相比,内容更丰富、更全面,标准更高,是新农村建设的深化、拓展、升级。产业兴旺,就是产业发展更有效益、更有活力、更有竞争力;生态宜居,就是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美好,更加强调绿水青山和田园风光;乡风文明,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更加强调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水平的提高;治理有效,就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使治理更加有效;生活富裕,就是拓宽增收渠道,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
从工农城乡关系演变规律来看,一个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入中后期阶段后,工农城乡关系将发生明显变化和重大调整,基本特征是由城乡隔离、城乡脱节、城乡失衡失调向着城乡统筹、城乡融合、城乡一体方向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他还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物质技术条件,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政策取向是一致的。城乡融合发展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和城乡统筹发展方略的进一步深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的创新。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促进公共资源向农村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另一方面要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制,实现城乡互动互促互惠发展、城乡交融一体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包括多方面内容。例如,在城乡规划建设上,不仅要一体规划,而且要注入城乡融合的思想,体现融合发展的要求。新型城镇化不只是已有城镇的规模扩张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也包括乡村地区的现代化发展和就地城镇化。城镇建设不能都是高楼大厦,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新农村建设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让农民过上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但不是简单地把农村建成现有城镇的样子,而是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又如,在城乡要素配置、产业发展等方面要坚持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和城乡要素融合,不仅可以实现城乡产业对接、优化城乡生产力布局,而且还能在融合发展中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进城乡要素融合、城乡产业对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的动力,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长效增收拓展新空间,是实现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实践中,我们必须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激发内生、外生两种动力
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要激发外生动力,坚持工业反哺和工业促进、城市支持和城市带动,这是由农业特点和农村特性决定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和现代化建设规律使然。二是要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农业竞争力、农村吸引力和农民发展能力。外生动力的来源是深化城乡关系改革,内生动力的来源是深化农村改革。要通过改革调整城乡关系和相关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强化对农业农村的支持,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农村改革的主线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重点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我国国情和农业特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无疑给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吃了一颗“定心丸”。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深化落实和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盘活土地效用。同时,要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业改革发展的重点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率为主攻方向,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要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一体化经营组织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推进农村发展,还要进一步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要根据我国国情和农村特点,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创造更为安定、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探索农村治理新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干部的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彭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