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首大学“湖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黄昕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战略上全面部署了党在新时代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工作,其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1月2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在湖南省委专题会议上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当前的核心是脱贫攻坚。如何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厘清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的辩证关系,避免在工作中出现“两张皮”“两脱节”的问题,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促进。
乡村振兴战略为脱贫攻坚提供新目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都是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目标导向,脱贫攻坚是立足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而确定的重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着眼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确定的重大部署,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只有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有包括贫困乡村在内的全国农村共同实现了乡村振兴,才能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脱贫攻坚的目标在新形势下又有了新的内涵,一方面,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短期目标是确保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另一方面,脱贫攻坚的终极任务、长远目标是要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使脱贫乡村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因此,抓好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一定要将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在主要抓贫困户收入提高、生活小康的同时,还要认真谋划、实施“产业、生态、治理、乡风文明”等方面的工作,开启乡村振兴的新征程,朝着乡村振兴目标不断前进。
乡村振兴战略为脱贫攻坚增添新动能。对于将要脱贫和刚刚脱贫的乡村而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有较大缺口,产业发展的基础仍然不够牢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比较弱,特别需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牢产业发展基础、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治理能力,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近三年内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核心手段。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委和政府必然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措施。比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农村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乡村振兴战略将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人才往乡村流动的进程,“人”“地”“钱”等关键要素将加快流向贫困乡村。这些利好措施都将极大地激发贫困农民、贫困乡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外在活力,为脱贫攻坚提供新的动能。
乡村振兴战略为持久脱贫提供新保障。返贫问题是一个国家在实施反贫困战略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经济社会现象。从世界各国反贫困的实践来看,返贫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脱贫又返贫”主要表现为因灾返贫、因病返贫、因学返贫、因老返贫、因市场风险返贫。为了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政府在现阶段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在2020年之前,对于已经实现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仍然可以继续享受现有的国家政策,对年老体弱、就业能力相对较弱的脱贫对象,政府进行托底安置,等等。然而,这些政策措施只能是短期内对于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起到保障作用,从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视角而言,乡村振兴战略则为贫困乡村、贫困户持久脱贫提供了长期的保障。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我们需要加大对贫困乡村的道路、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需要发展特色产业,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需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贫困群众的后顾之忧,等等。这些工作将为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提供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