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制度思维和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31 08:01:23  |  来源:红旗文稿  |  作者:徐贻军 何德平  |  责任编辑:申罡

作者:徐贻军 何德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制度建设的论述,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制度论述的继承和发展,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制度思维,蕴含着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深邃思考,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进入一个新境界。


一、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


对人类美好社会制度的不懈追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品质。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坚定制度自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诞生那天起,党就把建立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写入自己的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在 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制度建设方面完成了三件大事: 一是完成了反帝反封建制度的任务,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二是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三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5”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勇于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了97年的伟大社会革命继续推进下去”,“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更加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


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带领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发挥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两者一脉相承、有机统一。


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践、理论、制度紧密结合的,既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又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还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许多成就得益于将先进经验和有效政策制度化。例如,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公共服务中的一站式服务、责任政府建设中的问责制度等,都来源于实践经验。


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早在2013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要实现从“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治本之策。


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强化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是最好的监视器。把权力运行公开,让阳光照耀,让监督覆盖,让大众感知,公开、公平、公正将贯穿始终,确保权力的运行始终造福人民。


三、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调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践中,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志,我们党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形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群”,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形成制度治党新局面的核心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思考。


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依规治党、制度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制度短板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制度是用以解决问题的,不能为了制定“制度”而凑数量、凑页码。曾有学者担心,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越容易失去效率。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


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度设计需要通盘考虑、全局规划、科学设定,要同一系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制定、同步实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适应时代变化,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建立和完善制度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于事简便,指的是制度要易用、好用,不烦琐、不深奥,简便易行。于法周延,就是要减少制度漏洞,力求建立制度周到、周密、周全,减少制度盲点、空白点。回顾党的制度建设史,从人民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今天的中央八项规定,都是言简意赅、易知易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意蕴深刻,方向明确,给建立和完善制度确定了新的规矩。


五、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


在理论上,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度的制定,二是制度的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却并不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就像纸上谈兵、画饼充饥。


强化制度意识。制度是用来约束人的,在有些地方有些制度却成了摆设,一些人熟视无睹,不断地触犯制度,违背制度。究其根本原因,是制度没有成为“硬约束”,却成了“橡皮筋”。为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社会总在呼吁执行制度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更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执行制度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是一种无声的榜样,巨大的示范,将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按制度办事,以示范引领推动制度落地生根。


破除“法不责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的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寡也好,众也好,人数不能成为制度执行与否的依据。制度执行不能给机会主义者开口子,不能给跟风从众者留路子,不能给趁火打劫者钻空子。“依法责众”,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必然选择。


不允许制度执行搞变通。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必须警惕制度执行搞变通,及时遏制绕过制度约束的变通“苗头”,防止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破窗效应”示范下,制度将被忽视、违反乃至践踏。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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