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村落共同体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它往往以生动的形式和内容劝善修德,讲述弘扬爱国主义、忠孝仁义礼智信廉的传统故事,倡导夫妻和睦、劝酒戒赌、社会和谐的伦理道德,是连接昨天与今天的文化记忆,也是寄托乡民情感的活的载体。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文化多样性的呵护,也是对我们民族文化创造力的珍视。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初步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分层级的保护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仍有一些非遗项目碎片化地散落在偏远古朴的乡村社区,缺乏有力的保护。而随着老一辈民间艺人相继离世、乡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等,父子相传、家庭世代继替的传承方式已经难以持续,不少非遗项目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比如,湖北巴东非物质文化遗产瑰宝——堂戏已有300余年历史,被誉为恩施五朵金花之一。堂戏舞台独特,是在堂屋草席上表演,舞步是三步半或七步半,经典堂戏代表作有《山伯访友》《海棠花》《王麻子打妆》等,目前保留30余个剧目。老百姓过红白喜事,经常会请堂戏团队表演。过去没有广播电视,看堂戏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古代的服饰和唱腔,吸引孩子们观看,也产生着积极的教育意义。1983年到2003年间,当地共组织了9支堂戏队,但是后来随着爱好文艺的年轻人为了养家糊口大量外出务工,已不能长期稳定地专门从事堂戏表演,这些堂戏队只有个别生存了下来。
在这样的现实境况下,当前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所当然地指向了对民间艺人的生存保障。在我国,政府、学界、企业、新闻媒体等是非遗的保护主体,而民间艺人是非遗的传承主体,他们言传身教所体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及对非遗的认知,影响着大众对这种文化形态的理解和态度。因此,明晰非遗的保护主体和传承主体的角色和职责分工,做到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经济搭台、文化融入,对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至关重要。只有当非遗的保护主体同向发力,为乡村社区精神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建设作出更多努力、提供更多扶助,让民间艺人免去生存之忧,他们才能卸下沉重的担子,将这些承载着村落记忆和文化共识的非遗项目传承下去。
当然,解决民间艺人的生存问题只是第一步。更进一步,就需要地方政府和非遗保护主管单位将民间艺人和匠人视为专业人才,通过提供工作平台和稳定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创造条件协助其提高知识技能,增强民间艺人和匠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职业安全感,让他们真正受到社会尊重。同时,应建立民间文化艺人匠人档案,对其进行跟踪培养,实施动态管理,活态传承,鼓励民间艺人匠人对先祖文化进行创新性研究和传播,增强非遗的艺术感染力和适应现代社会文化环境变迁的能力。
民间艺人是非遗之魂的体验者和非遗艺术生命的延续者,政府和社会合力完善民间艺人的生存保障机制,为民间艺人营造稳定的创作、成长和教育传承空间,是夯实非遗传承,保护中华文化命脉的重要一环。
(作者: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