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我们在制定国家发展战略时必须加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和十九大报告相关论述构成中国共产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本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和十九大报告相关论述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中国共产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本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准备,应对未备先老的挑战,我们需补齐养老服务“短板”。
加快健全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
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三支柱”体系来看,就是政府、企业、个人医养保障的全面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在这三个支柱的发展不平衡。
首先,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现在已经基本上实现制度的全覆盖,正朝着人群的全覆盖的方向在发展。其次,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目前总体上看还是非常缓慢,建立年金的企业只有7万多家,与我国现有1000多万个企业的数量规模相比,还不到1%,只覆盖了2300多万人,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中仅占7%,绝大多数的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是没有企业年金的。此外,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虽然说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文件中就已经提出需要逐步建立,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专门出台相关的制度及政策规定,在第三支柱建设方面还是比较滞后的。因此,总体上看,在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一支柱一支独大,第二支柱是短板,第三支柱还相对薄弱。
为此,要加快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积极稳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逐步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快发展职业(企业)年金,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是适合我国国情、发展阶段和传统养老习惯的养老服务模式。然而,目前各类养老服务的供给存在不足,服务质量也亟待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方面,90%以上的老年人希望在社区和家里享受养老服务,特别是上门服务和护理服务,但由于准入门槛高、利润空间薄、服务人员缺等因素,这方面供给长期发展缓慢,由于多种复杂原因,近年来还出现“邻避现象”,一些“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受到社区居民抵制而难以落地。机构养老方面,目前我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虽突破30张,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但其中结构很不均衡,存在“四多四少”:即公办多、民办少,城市多、农村少,郊区多、城里少,普通住养型多、医养护结合型少,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总体偏低。为此,要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设施;同时深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改革,通过降低门槛、落实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方面,实践中还存在某些误区,面临医保政策不衔接、准入门槛偏高等问题,一些地方还存在偏重医养机构的结合而忽视医养服务结合的问题。有鉴于此,我们要在建立养老服务和医疗资源的有效衔接机制方面多下些功夫,为老人在医疗需求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此外,长期照护方面,很多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巨大,但支付能力又普遍较弱,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专门针对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费用筹集机制,导致潜在需求巨大而有效需求不足,供需不对接的现象长期存在。目前我国虽在一些城市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但大多是依托医保资金分担长期护理费用,没有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正因如此,我们需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同时,也要加快探索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两条腿”一起走。
高度重视解决农村养老难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致使广大农村“空巢老人”数量急剧增加,老年人的精神负担和生活负担越来越重,一些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比城市更加严峻。据有关资料预测显示,到本世纪中后期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始终高于城镇,其差距最大是到了2033年,农村比城镇高13.4个百分点,到2050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高达40%,农村居民中位年龄达到52岁以上,平均三个老人对应一个少年儿童。现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出现“生产缺劳力、抗灾缺人手、管理缺能人、村庄空心化”的现象,这一问题今后可能还会加剧。除经济较发达的少数省市外,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每月只能领取100元左右养老金,养老保障和服务仍然主要靠家庭;农村“五保”老人分散供养标准偏低,承担集中供养任务的农村敬老院、福利院也大多条件简陋;农村老年人能够获得的社区照料、机构服务、精神文化服务都非常匮乏。因此,应加快城乡统筹,适当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特别要结合农村实际,鼓励发展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互助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作用,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等设施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这方面一些地方做了有益探索,对各地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全面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建设
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老年人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社区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参与等方面显现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过去较长时期,由于城市建设中没有老龄社会意识,许多基础设施和住宅都是按照成年型社会的需求设计和建设的,进入老龄社会后迫切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出行条件。比如,20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6层以下楼房中,约80%没有安装电梯,老年人上下楼非常吃力,不得不成为“室内老人”;很多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出入口没有无障碍坡道和扶手,无障碍卫生间和适老洗浴设施远未普及,造成老年人出行难、如厕难、洗澡难等。这些都严重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为此,要进一步树立和贯彻适老宜居理念,在居住、出行、公共服务、信息交流等社会生活各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符合适老化无障碍的要求。总之,为老年人营造支持性的宜居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生活独立能力和社会融入能力,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面,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