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一、乡村振兴的前提基础在于精准脱贫
鉴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实际,为更好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
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到“城乡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 “乡村振兴”,是党对城乡关系认识的进一步理论升华。
习近平强调,“三农”向好,全局主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2015年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特别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
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摆脱贫困是前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更是明确指出,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
2018年既是脱贫攻坚精准施策年,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初始年。精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确定的国家战略。前者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者着眼于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使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的最佳手段。
二、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所面对的贫困群体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在2015年举行的国新办就“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表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这个目标的主要内容是,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是“两个确保”。其中,“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两个确保”就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精准扶贫脱贫的关键在于抓好“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其中的精髓更在于精准识别与精准施策。
精准识别——解决“扶持谁”的问题。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精准施策的前提。建立精准扶贫识别机制,明晰识别扶贫对象,明确识别贫困程序,升级贫困识别方式,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搞清楚,精确登记造册、精确建档立卡、精确动态管理。
精准施策——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在最为核心的产业扶贫中,遵循“一村一策、一户一业”,充分挖掘当地特色资源,选准一条适应本村资源优势、符合贫困群众发展条件的特色产业化扶贫道路。
当然,精准扶贫最根本的是要激发贫困人群脱贫的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发脱贫内生动力,真正实现精准扶贫,彻底脱贫。也只有建立扶贫脱困长效机制,才能防止脱贫后返贫,才能真正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支撑。一定程度上,可以把乡村振兴看作是精准扶贫的升级版,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延伸。只有通过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与精准扶贫微观施策的相辅相成,才能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只有通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才能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只有通过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