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也要防风险

发布时间:2018-05-21 07:53:53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顾仲阳  |  责任编辑:申罡

完善模式设计,降低产业扶贫风险;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降低扶贫道德风险和社会风险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不难注意到,大家对扶贫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的议论也多了起来。这一方面说明,大扶贫格局下社会各界对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日益关注,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很多问题其实也是脱贫攻坚面临的风险点,要采取针对性举措加以防范。


最大的风险来自产业扶贫。产业扶贫是脱贫致富的根本之计,但贫困地区普遍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脱贫产业普遍小、散、弱。很多地方的脱贫产业都是实力不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松散地带动贫困户发展,种养的多是“大路货”,为了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很多都是短平快项目,产业质量并不高。而且,脱贫产业低水平、同质化的风险显而易见。


实际工作中,为了降低贫困户的风险,贫困地区采取了不少针对性举措。比如,新型经营主体以最低保护价收购贫困户的农产品;贫困户借扶贫小额贷款入股新型主体发展产业,每年按固定收益率分红等。然而,由于新型主体本身实力也并不强大,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拴在一条绳上的贫困户和扶贫小额贷款的风险也不言自明。


扶贫带来的道德风险日益显露。为了完成脱贫任务,很多地方采取了超常规手段,贫困户能享受多重真金白银的政策利好,不少帮扶干部帮着、推着甚至替着干,个别贫困户掉进了“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福利陷阱。


扶贫带来的社会风险需要警惕。扶贫政策的高含金量容易引起一些人攀比。特别是边缘贫困户和贫困户生活水平本来相差不大,得到的支持却相当悬殊。资金项目整合投向贫困村,不少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后来居上,引发不少非贫困村村民的议论。


如何化解脱贫攻坚面临的这些风险?首先,要降低产业扶贫风险,关键要完善模式设计。比如一些地方在普遍采用的“新型主体+贫困户”产业脱贫模式中,引入保险来抵御风险,为了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财政出钱进行适当的补贴或者再保险。对于扶贫产业同质化带来的风险,一些地方通过配套深加工项目等予以化解,同质化意味着规模大,深加工项目有了规模支撑,一般容易获得原料成本等优势。


要降低扶贫道德风险和社会风险,必须坚持现行的脱贫标准。盲目提高脱贫标准,一来会增加财政负担,一旦兑现不了,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二来会吊高部分贫困群众的胃口,也会对非贫困人口造成心理落差。


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开发式扶贫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的一大法宝,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一定要继续用好这一法宝。一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度很大,但当地干部对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很乐观,因为有“兜底保障一批”,既然有兜底,就不愁完不成任务。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兜底脱贫,显然背离了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应该说,一些地方扶贫福利陷阱的出现,除了政策设计不完善,也跟扶贫方式方法上偏离开发式扶贫这一基本路线密切相关。


扶贫面临的风险点必须尽早堵上,风险防住了,脱贫攻坚战才能保质保量地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20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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