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陈东;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副院长、教授,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汪占熬
长三角一体化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实践,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一市三省在多个重点领域展开合作,不断推进一体化向更高质量发展。作为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之一,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联通长三角和中西部发展的关键枢纽,推动各领域互动合作,打造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引擎。
一、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优势
目前,合肥在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中方向较为明确,即“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全国综合性交通枢纽,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绿色发展样板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建设长三角联通中西部的重要开放枢纽”。这种发展定位无疑立足于合肥当前一体化优势。
科创优势。合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取得较大进展,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之路开始形成。在不断获得原始创新科技成果的同时,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还致力于催生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全链条创新体系,成为全国重要的“科学技术重要发源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
区位优势。随着长江三角洲的西扩,合肥成为西扩地域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随着中部的崛起,合肥凭借领先的科技实力以及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也当之无愧地成为中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因此,合肥作为安徽经济中心,以其优越的区位优势能够发挥其承东启西的作用。
产业优势。合肥产业种类齐全,家电、装备制造业、平板显示及电子信息、汽车产业成为合肥四个产值超千亿产业。新能源产业亦呈现集聚效应,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太阳能光伏等产业也初步确立了全国领先优势。
二、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存在的不足
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与其他中心及副中心城市相比,合肥的GDP增速相对来说存在一定的优势,但绝对值仍存在较大差距;产业结构调整较为滞后,直到2018年合肥第三产业比重才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尚不符合成熟经济体特征;城镇化水平却仍然较低,大量的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地区,从事效率低、机械化水平低的相关产业,不具备竞争优势。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合肥市新兴产业在产业总量、创新水平、产业集群发育程度、资金支持、风险评估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包括:产业总量较小,规模效用不强;专利总量较小,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创新型企业较为低端,产业集群发育程度不足;资金要素短缺,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等等。
长三角一体化内部“虹吸效应”明显。由于安徽处于后发区域,各种生产要素不可避免被江浙沪“虹吸”,例如江浙沪外来人口中,安徽占了将近1/3。可以预计,未来长三角的极化效应仍将十分明显,可能会继续拉大合肥与区内其他中心及副中心城市发展差距。
三、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路径
重点推进、分步落实。为了减少深度一体化阻力,合肥在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时候应遵循“先经济一体化、后财政货币一体化;先要素流通一体化、后政务标准一体化”的道路较为合适。
由内而外、减少阻力。鉴于合肥发展历史及我国分域管理的体制等因素,由内而外通过省内全域一体化提升合肥首位度,然后再对接省际一体化,是合肥在深度一体化阶段发挥大市场集聚优势较为合理的路径。
协同创新、串联发展。合肥特殊的区域位置有足够的空间和基础来开展区内协同创新及产业串联发展,是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深度一体化必经之路。从产业发展的梯度来看,合肥是其他两省一市产业转移的最优承接地区,在智能家电、汽车装备、5G及大数据应用产业方面更是具备链接南北翼产业带的发展潜力,应积极参与一体化相关规则制定、融入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风险防范、健全体制。未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安排亦可以考虑从城乡一体化着手进行风险防范机制安排,探索高增长及高收入地区财政收入自动转移到低增长及低收入地区的衡平政策措施,发挥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及担保性功能,尝试建设共同基金等资金池来抵御系统性经济风险等。同时,健全深度融合体制,发挥市场自主调节功能,尽可能实施全区域的透明度及自由度安排,在区域趋同性增强并成熟的条件下对社保、户籍等领域实行无差别的“最惠地区”待遇及“国民待遇”改革。
四、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具体建议
空间一体化。从“点、轴、面”三个层次,全方位打造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空间平台和通路。点对接主要是强化核心增长点与其他两省一市的协作,可尝试“飞地经济”,鼓励园区探索工业共享的合作新模式。轴对接是推动G60科创走廊延伸发展、串联长三角一体化与中部崛起等,在空间上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重要联系纽带,重点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苏皖合作示范区等建设。面对接是指全省城市圈发展与其他两省一市形成联动发展,将合肥都市圈规划置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大背景下进行对接,分层次、分科目整体切入长江三角一体化发展框架,实现与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上海都市圈、苏锡常城市群等的发展联动。
产业一体化。沪宁杭合四个城市的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正呈现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可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创新驱动、实现城市群和产业集群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一体化重点产业协同政策的保障下,可以共享企业信用数据库,并通过各种产业协同论坛来推动民间产业合作,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实施智能制造“十百千万”工程,促进协同创新产业化;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发展,将合肥打造成长三角最重要的新零售网络节点地区;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大家电、汽车装备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力度,构建战略性产业竞争优势,在信息显示、集成电路等细分领域做好引进培育,形成一批特色的产业发展。
市场一体化。大力实施“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逐步实现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治理、统一市场监管”的“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可借鉴“透明度”、“国民待遇”原则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来实施域内市场准入、监督及管理体制一体化,探寻“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最佳平衡点。
基础设施一体化。在链接各方“米字形”交通网络的良好基础上,以大交通建设为抓手强化合肥在长三角的交通枢纽地位,以此推进合肥在基础设施方面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公路运输方面,从“互联互通”走向“直连直通”;航空方面,对新桥机场高定位,加强与长三角其他机场的协同运输安排;进一步巩固铁路地位,优化高速网络,推动交通联动运输合作。同时注意,基础设施一体化过程中必须要协商规划,避免建设重复及冲突。
公共服务一体化。要提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效率,加强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換;深入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开展异地备案互认合作,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深化区域工伤、失业保险合作,实施民生档案跨区查档服务项目,建立互认互通的档案专题数据标准体系。
科创一体化。加快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联合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共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健全人才培养措施,利用国家科创中心的品牌优势,重点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合作,实现关键性技术突破。
生态一体化。加快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合力打造绿色美丽长三角。实现信息区内共享,打造“信息高速公路”;执行标准一体化,促成先由各副中心以上城市联合发布统一的区域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并向长三角统一推广;区内执法互促,完善区域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积极在节能技术、减排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加强与长三角先发城市的合作;建立应急相应机制联动,提升应对污染的区域联动治理能力。
金融一体化。建立统一的金融风险防范和预测预警机制,保障长三角深度一体化的金融安全。加快建设各地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对接沪宁杭等城市,研究签署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合作协议,推动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并加强金融大数据的应用及合作。
(本文受到合肥市省市领导圈定课题“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研究”(SQKT201902)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