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保护深入推进美丽西部建设
【光明论坛】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要坚持高水平保护,深入推进美丽西部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这为西部地区在新起点上乘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了目标遵循和行动指南。
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草原、湿地、湖泊、森林、冻土、冰川等重要生态资源的集中分布区,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破坏难以修复。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系统的压力不断加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此,要树立大保护的行动理念,将西部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纳入一个大系统,开展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性治理。针对区域内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石漠化、荒漠化、土壤盐渍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西部各地要把山水林田湖草沙视为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通过不同要素、区域、系统之间的协同,以及西部12个省区市相关部门、主体之间的协同,构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协同治理机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一系列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全面恢复山水生态系统,实现了西部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截至目前,“三北”工程攻坚战已开工重点项目56个,完成造林种草约4000万亩,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土地沙化退化、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有效遏制。过去40多年,依托“三北”工程,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已经形成了长达2761公里的绿色阻沙防护带。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依托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和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构建联通西部重大水系、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重大战略生态工程体系,不断优化西部地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遗产,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必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产业发展标准体系,不断增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绿色动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构建绿色产业发展新模式,涌现出一批特色实践案例。新疆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实践探索为西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借鉴。通过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和循环农业模式,新疆积极应对水资源短缺问题,不仅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提升,还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新动能。此外,实现西部地区绿色低碳发展还要加大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传统产业特别是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西部地区作为中国的重要能源基地,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具有战略意义。要通过加大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度,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以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西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一批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培育一批生态绿色产业集群和生态经济带。近年来,在科学技术的赋能下,青海海拔高、气候冷、空气干、雨少风多、沙漠戈壁荒漠面积大的发展劣势,已经转变为不可多得的资源禀赋优势。青海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化东西部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合作,立足区域内富集的太阳能资源、水能资源、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风能、水能、光伏能等绿色能源的开发利用,随着清洁能源不断得到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的美好预期变成了现实。
从秦岭深处到河西走廊,从青藏高原到西南腹地,当前西部地区多个省份已构建涵盖水、气、土、生态等多个要素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并针对水资源短缺、土地沙化、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完善制度举措。与此同时,由于西部各地的地理、地貌、自然条件、资源情况、气候情况等存在较大差异,国家和部分省份还按照生态区域的特殊性开展立法,强化了对生物多样性、大江大河上游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监管,积极推进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立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逐步构建了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四梁八柱”,为推进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当下,西部地区已经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要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就要不断提升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能力,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美丽西部建设保驾护航。
(作者:常明杰,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副教授、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