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的实践逻辑
【析理论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提出明确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提供了制度遵循。形式主义燃点低、蔓延快,一旦出现,往往会在不同领域衍变发展,其危害及风险也随之升级,不仅势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还会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成为党和人民群众之间一道无形的墙,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新征程上,必须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基于根本宗旨的政治审视
形式主义之所以根深蒂固、屡禁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没能站在应有政治高度去审视和判断,进而将整治形式主义视为一般性、事务性的普通工作,就事论事进行一些表象化的负面清单管控,这不仅使减负赋能的效果大打折扣,而且还会造成新旧问题多重叠加,导致形式主义滋生蔓延、不断升级,甚至陷入“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怪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从政治上分析问题才能看清本质,只有从政治上解决问题才能抓住根本。”形式主义反映的固然是作风问题,但“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因此,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形式主义“只是表象,根上是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敢不敢改、愿不愿改,是摆在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道关,这一关考验的是党性,必须过好”。
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而形式主义背后则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只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在主观世界改造中真正触及党性宗旨的“总开关”问题,正确应答“为谁做事”“对谁负责”“让谁满意”的根本性问题,着力破解重量不重质、重“痕”不重“绩”等关键性问题,才可能洞悉形式主义老问题与新情况交织生成的共性根源与破解之道,才能不断在增强党性和践行宗旨中彻底解决形式主义的作风问题,在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中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基于问题意识的靶向纠治
问题是事物内在矛盾运动的外在呈现,正视问题、找准症结、靶向发力,才能洞透形式主义的成因机制,进而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作为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若干规定》紧扣主线,将基层个体微观感受作为问题甄别的重要标准,聚焦当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难点、痛点,提出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中,既有老问题,又有新表现;既有表层问题,又有深层问题,需要我们精准研判、靶向纠治。
整体审视久拖难解的老问题与改头换面的新表现,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例如,为防止“文山会海”的老问题反弹回潮,《若干规定》提出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既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又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使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行为不再出现,让精文简会真正“精”在实处、“简”到点上;为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变异翻新,《若干规定》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使技术赋能不再成为技术负能,让新技术理性助力基层治理智能化;针对实践中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烦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等等。
基于系统观念的协同治理
整治形式主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加之形式主义具有顽疾分布广、反复性强、衍变升级快的特性,必须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增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实行上下联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分清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实行上下联动,该上级主动的就上级主动,该下级主动的就下级主动,该上下共同拿方案的就共同拿方案”。从中央到地方,应理顺关系,真正实现上下分责、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各层各级应敢于善于担当,认清“责任状”,全员全程全力跑好这场接力赛。
减负与赋能互促。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对形式主义的“驱邪”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干事创业的“扶正”上。为此,既要做好基层减负工作中的“减法”和“除法”,进一步压缩无实质性内容的形式,让工作的形式更好地服务于工作的内容;又要做好基层减负工作中的“加法”和“乘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真正在做好基层减负中不断增强基层治理合力。
改革创新与制度建设同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绝非碎片化、单一改革措施的持续累加,最终还要靠系统集成的制度建设,进而形成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为此,应统筹“当下改”的攻坚战与“长久立”的持久战,既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作出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同时应注重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逐渐形成整治形式主义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
(作者:肖斌,系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