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乌镇互联网峰会第二天的议题是“网络安全与国际合作”,这也是目前网络技术发展带给世界的重要挑战之一。技术本身没有道德性,网络技术更是如此,如同一把双刃剑,若要将互联网变为阿里巴巴宝库,充分发挥技术价值带来的好处,就必须防止互联网成为潘多拉魔盒,避免国家安全和用户权益受到侵害。
网络安全是一个多层次概念,既包括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和国防网络安全,也包括企业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如同乌镇峰会“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主题说的那样,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模糊国界的领域,开放性是互联网应有之义,这就使得网络安全的多层次,应当建立在各国多边合作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才能真正“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因此,“网络安全”与“国际合作”一并成为峰会重要议题。
互联网的开放性是信息交互模糊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并非指的是国家主权的开放性。互联网不是无主之地,国家主权和国家信息安全在世界各国的网络传播中都是应有之义。各国因国情和网络产业发展速度不尽相同,在网络技术和资源占有上存在一定差异,但这不应成为占有优势一方利用互联网攻击他国的理由。乌镇峰会的“多边、民主、透明”办会理念为各国和互联网企业利用网络技术提供了新的思路。网络不应再重演冷战思维,任何国家或网络公司都不能以孤立、压制和强制的手段去做违背服务接受者意愿的事情。俗话说,“己若不欲,勿施于人”,只有彼此间充分尊重,互相信任,多加交流才能达成共识,使互联网为世界人民造福,达到共同繁荣目的。乌镇峰会就是为各国和各方创造这样一个平台,增强互信,加强合作。
中国一直是遭受网络攻击的受害国,从政府官网到信息平台,从国防设施到民用网络,每年都会遭受到来自他国上万次恶意攻击。这让中国政府和人民充分看到了互联网潘多拉魔盒的丑恶一面,也使得中国更加希望和珍惜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宁。乌镇峰会级别很高,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贺词到李克强总理的出席,从中国政府高规格的出席到国内网络领头者的参会,这都集中表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在网络治理中的开放性,也充分体现出中国对互联网的自信。举办乌镇峰会不仅是要为世界互联网搭一个平台,也是要为中国与世界搭建平台,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避免误判,一同探索互联网治理规律,凝聚共识,以更加民主和开放性的互联网态度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确保网络安全是一个体系性工程,既包括通过完善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法律方式达到确保安全的效果,也包括从技术角度加强网络安全的措施。法律保障与技术方式各有侧重点,前者多侧重于事后处置,是“亡羊补牢”;前者更侧重于事先预防,是“未雨绸缪”。
法律方式既要突出立法的指引性功效,也要侧重司法的震慑力。互联网法治体系相比普通法律而言,更具有国际性。对于网络暴恐信息、网络跨国犯罪、网络贩卖毒品、网络跨国追逃等新型犯罪,并非一国之力可以解决,这就需要国际社会尽快达成共识。此外,网络行为人与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时空分离性,网络上行为人住所地与实施行为地分离性比较高,单一国家的属地或属人管辖很难进行有效治理。一方面,各国应互相尊重他国法律,不能以本国法律制度或意识形态衡量本国人在他国的行为;另一方面,各国彼此间应加强合作,以互相配合,互惠互利的方式协助他国网络法律执行和治理。希望各国可以在乌镇峰会达成更多共识,签署更多协议,使得越来越多的网络空间晴朗起来。
网络技术也是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一环,网络安全技术先进与否已经与用户体验、交易安全,甚至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目前,互联网技术发展速度已经超越了安全发展速度,“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局面正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同时,又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一些非法攻击者身份不明,可能国与国之间的导致误判。此类技术上和认识上的问题就需要更多的国际合作和政府间合作来解决。因此,乌镇峰会强调了“多方合作”的观点,只有互通互联的技术合作,通过共享共治的手段,才能达到网络安全与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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