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司长(局长)王广华
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王宛生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前所长)贾康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郧文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导严金明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王文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合作研究部副主任刘英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颁布意义重大,并引发社会各届的热议。该条例不仅有助于对包括土地、房屋等在内的不动产物权的保护,惠及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坚持整合职责、物权稳定、方便群众、严格管理的原则,采取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登记模式。不动产暂行条例推出后,具体实施细则正紧锣密鼓制定和准备实施。
为了引导社会更好地理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12月29日下午,由中国政府网和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推出的意义与未来”文津圆桌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举行。来自政府和学界的专家学者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制定的政策背景、制度安排、主要考虑等方面做了阐释。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王文对不动产登记研讨会做了总结发言。本次研讨会邀请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制定、实施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不动产领域研究专家学者参与研讨。出席本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部委专家分别有: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司长(局长)王广华,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王宛生,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前所长)贾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郧文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导严金明,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王文。本次“不动产登记”文津圆桌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合作研究部副主任刘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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