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份关于智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勾画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意见》指出“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组成部分”,为新阶段社会智库发展指明了方向。从实践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智库建设,使社会智库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的政策决策,释放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正能量,重在创新社会智库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环境,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
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支撑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力量。 社会智库是以公益性为导向、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思想产品和决策咨询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其研究具有相对独立客观的特点,所提的学术观点和政策建议能够超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社会智库植根于社会,接地气,能比较充分地反映社会诉求,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中有着独特作用;在国家软实力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下,一批具有国际化特点的社会智库活跃在国际舞台,在推动公共外交和文化互鉴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以改革的办法探索创新社会智库发展的体制机制。 我国社会智库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起步,尽管在某些方面有一定进展,但总体看发展还比较滞后,难以适应新阶段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难以适应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数量较少,目前仅占智库总数的5%;规模较小、影响力较弱、国际知名度不高,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不多;资金、人才短缺;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亟待创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用改革的办法办社会智库,鼓励社会智库大胆探索,创新自身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研究的相对客观性是社会智库的立身之本。保证研究的相对客观性,重在调查研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重在实现经费、人事管理等体制机制的相对独立。社会智库只有加强专业化建设,形成鲜明的专业性特点,才能形成独特品牌和自身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社会智库要关注全局,把握趋势,拓宽国际视野,更多地“谋万世”“谋全局”,而不仅仅是“谋一时”和“谋一域”。创新是社会智库的生命线。没有创新,社会智库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这就要求社会智库从经济社会政策需求出发,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社会智库要强化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新课题不断出现,迫切需要集思广益、吸纳各方智慧,迫切需要社会智库贡献其独立客观的思想和理性务实的行动建议。这要求社会智库自觉地把公益性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自觉融入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大业中,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智库的历史价值,重在建设,重在推动 。这就需要社会智库的领军人物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历史担当,能够从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思想;也迫切需要建设一支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有抱负、有能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恪守知识分子的时代责任,提出建设性、专业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为社会智库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机制。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营造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良好环境”。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从社会智库发展的迫切需求出发,建议一是选择一些具备良好基础的社会智库,纳入国家规划建设的高端智库试点。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公益法人法》,赋予社会智库公益法人地位,逐步建立政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发展的法治框架。三是研究制定对社会智库多层次的支持办法,完善公益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社会智库建设。四是为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比如,尽快建立对社会智库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社会智库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把社会智库作为政府政策第三方评估的重要参与者;完善社会智库研究成果的“上达”机制和决策层的“兼听”机制,将社会智库建言献策的渠道制度化和正规化,实现社会智库与政策决策层沟通的常态化。
积极投身高端社会智库建设。《 意见》的出台,为社会智库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对社会智库提出了更高要求。笔者所在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自1991年成立以来,以直谏中国改革为己任,跟踪研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在服务改革决策、凝聚改革共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被誉为“中国改革智库”。比如,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时期,中改院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向中央提交了“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建议,被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采用。2013年中改院提交的“改革跑赢危机的行动路线(30条建议)”,被用做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的参阅件。从中改院的实践看,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办院、不断探索社会智库发展的新路子十分重要。建院23年,中改院坚持实行董事局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经费独立、人事独立,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以确保改革政策研究的客观性;坚持实行“小机构、大网络”的体制机制,既避免了过多养人,又形成了囊括一批资深改革研究专家的“大网络”,弥补了人才资源的不足;坚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国际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当前,我国正处于增长、转型、改革的关键时期,中改院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继续坚持独立灵活的体制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改革政策决策,为提升国家软实力承担好新型社会智库的历史责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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