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光宗 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在今年两会上,“全面放开二孩”的声音不绝于耳,是一个热点话题。2015年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全面二孩开放的时间表的问题时,李克强表示,去年我们已经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现在正在推进,也正在进行全面的评估。我们会根据评估的结果,也考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权衡利弊,但是必须依照法律程序来调整和完善人口政策。从中透露的信号是积极的:首先是相关部门正在对单独二孩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其次是权衡利弊之后会依法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口政策。也就是说,对总理的表示可以理解成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何时深化改革、如何深化改革以及改革什么的问题,虽然没有明确承诺时间表,但有隐约可见的路线图。
改革“一孩化政策”这一热切的呼吁可以说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也是单独二孩政策“遇冷”和造成新的社会不公之后的自然反应。2014年符合条件的1100多万对单独夫妇只有近107对夫妇提出申请,“遇冷”成为不争的事实,结果一年新增出生人口只有区区47万,微乎其微,不足挂齿。由此现象引出一个看法,即中国要担心的与其说是生育率报复性反弹,不如说是生育率持续低迷。低生育率和独生子女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并没有出现“婴儿潮”和生育堆积。
与此同时,非独群体因为不能享受和单独群体一样的生育二孩的权利而痛斥单独二孩政策“不公”,他们被政策制造为“独生子女风险家庭”,他们中必然有一部分成为新的失独家庭。据说,出台单独二孩政策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为提高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说白了,两个孩子比一个孩子多一份保障。问题在于,单独家庭独生子女有风险,难道非独夫妇只生一个就没有风险吗?二是减少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强制必然导致冲突,例如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做法弊端十分明显,需要早日废除。上百万的失独家庭更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悲剧,是一孩化人口政策巨大的伦理代价。独生子女政策具有难以克服的内源性风险、政策性和唯一性风险,全面放开二孩至少可以在政策层面规避失独的风险。三是可以实现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生态需要平衡发展,超低生育率和重度老龄化导致了中国人口的失衡发展,前景堪忧!生育率肯定不是越低越好,老龄化的速度和程度也不是越高越好,然而中国面临的重大挑战就是生育少子化所导致的年轻人口萎缩、亏损和劳动力短缺、老年人口长寿化所带来的养老和照料负担、出生人口和可婚人口的性别比长期失调、人口流动和居住分离导致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老无所依等等结构性人口问题纷至沓来。形势逼人,人口政策和相关社会公共政策的完善刻不容缓!
当务之急是改变立法条例,重新定位,人口政策改革和完善的着力点就是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里面的一些关键性提法。例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显然,“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提法已经不合时宜,需要结合国内外形势从战略上进行权衡和定位。我以为,可以考虑的提法是国家主张自主生育,采取适当措施,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从经济下行的新常态和超低生育率—快速老龄化的新常态所呈现的人口经济新态势出发,人口生育政策的改革必然迈出更大的步伐,再拖下去只会更加被动,陷入更深的人口亏损、人口失衡、人口萎缩危机,丧失更多的改革机遇和改革红利。全面放开二孩是对单独放开二孩的改革,全面放开生育是对全面放开二孩的完善,改革可以一步到位也可以分步到位,但比较来看一步到位的改革的行政和社会成本更低、痛苦和代价更少。或者说,拖延改革必然丧失时机并积累问题激化矛盾,而分步改革是局部的胜利,彻底改革是完全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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