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明葵 国防大学教授
我国在第69届联大上发表了立场文件:我国主张将“纪念二战胜利70周年”列入联大议程。重申支持多边主义的承诺,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巩固战后国际秩序,加强联合国作用,共同推进和平发展事业。
今年习近平主席将出席联合国庆祝、纪念活动大会,向世界阐述中国支持联合国改革、反对恐怖主义、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发展问题、军控、裁军防止核扩散、人权问题、公共卫生安全、国内和国际两级法制、国际刑事法院、联合国财政等问题的主张和看法。
中国坚决支持联合国改革
今年是联合国70岁生日,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作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截止2011年7月18日,世界上197个主权国家中已经有193个是联合国会员国,巴勒斯坦与梵蒂冈是联合国观察员国,仅有库克群岛和纽埃还未加入联合国。
联合国较好的维护了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但联合国也必须不断与时俱进,通过改革进一步自我发展和完善,更好地回应国际社会的期待。
联合国改革应有助于增强协调各国努力、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改革应是全方位的,应在安全、发展、人权三大领域均衡推进,特别是推动在涉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切身利益的发展领域取得积极成果。
2月27日,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组成的“四国集团”在在柏林举行的外务局长级会议,一致同意,与非盟探讨制定安理会改革的联合决议案。各国希望借联合国成立70周年良机共同努力实现改革。“四国集团”还将争取加勒比国家及中亚各国的支持,从而确保通过决意所需的三分之二成员国(129国)以上的赞成票。
中国支持安理会改革。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不可或缺,应该继续成为维护和平的使者,推动发展的先驱。通过改革加强联合国作用,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中国支持“威胁、挑战与变革”高级别名人小组报告、联合国千年发展项目报告以及秘书长综合报告。这些报告就振兴和改革联合国提出了不少有益、可行的思路和建议。中国愿与各方一道,推动联合国改革取得积极成果。
改革应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使广大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轮流进入安理会,参与其决策并发挥更大作用。各方应继续进行民主、广泛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一揽子”改革方案,并达成最广泛一致。不能人为设定改革时限或强行推动不成熟改革方案。
恐怖主义是全球公敌,严重威胁国际安全与发展。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应在国际反恐斗争中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国际社会应按照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开展广泛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全面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及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反恐应该坚持标本兼治,不能搞双重标准。中国主张对国际恐怖主义新动向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打击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技术传播、煽动、蛊惑恐怖思想,招募恐怖分子,资助和筹划恐怖行动。ISIS组织正在泛滥,基地组织借用也门内战极力扩张,恐怖组织本土化愈演愈烈,信息技术领域恐怖活动日益嚣张,人类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日趋严重。
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提出更高要求,维和行动自身也面临诸多挑战。中国支持秘书长对维和行动进行评审的倡议,赞同在达成广泛共识基础上对维和行动进行必要改革。国际社会仍应继续坚持当事方同意、中立、非自卫和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的“哈马舍尔德维和三原则”,在维和行动开展过程中尊重当事国主权,重视当事国关切。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迄今已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军事人员、警察和民事官员2万余人次,目前仍有2100余名维和人员在9个任务区执行任务,是安理会五常任理事国出兵最多的国家。中方将继续积极、深入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国际社会在信息和网络安全领域应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加强对话与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实现各国的普遍安全。信息和通信技术应该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际和平与稳定,应该切实防止网络军事化和网络军备竞赛。中方支持在遵守各国法律前提下维护信息自由流动,反对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或损害他国利益。中方主张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互联网治理体系,倡导互利共赢理念。国际社会应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援助,弥合“数字技术鸿沟”。中国、俄罗斯等国已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为相关国际讨论提供基础。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准则”,尽快建立相关国际规则框架。中国主张联合国应在解决网络安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反对技术垄断和强权。
中国一贯主张和平利用外空,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认为国际社会应尽早谈判制定新的国际条约,从根本上消除外空安全威胁。中国与俄罗斯已于2008年向裁谈会提交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2014年,中俄又根据各方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对该条约草案进行了更新。裁谈会应该尽早以此为基础谈判外空控条约。中国主张坚持“兼收并蓄、相辅相成”的原则,推进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外空“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
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
后冷战时代,地区热点问题呈多发状态。朝鲜半岛局势,中东和平进程、非洲问题、乌克兰问题、朝鲜、伊朗核问题已经成了影响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的热点问题。
中国支持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在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要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共同建设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的主张,并与各方一道寻求加强核安全的有效途径。中方支持国际社会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核能安全,积极推进相关国际合作,以促进核能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核能利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中国坚持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坚持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六方会谈是协商解决半岛有关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和平台,能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平衡解决各方关切。希望有关各方避免采取可能导致局势紧张升温的行动,积极开展接触对话,继续致力于通过谈判解决分歧,争取尽早重启六方会谈。中国主张通过对话、谈判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当前,伊核谈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各方应加大
外交努力争取成果早日落实,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也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寻求早日解决有关未决问题。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和平问题的核心。中方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建立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支持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东问题有关各方应在联合国有关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阿拉伯和平倡议”、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等基础上,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妥善解决彼此争端。中国对以巴再次爆发冲突深感遗憾,谴责任何伤害无辜平民的行为。中国坚持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四点主张”和解决以巴冲突的“五点和平倡议”,希望通过和平对话解决问题,反对兵戎相加。以巴冲突的根源在于巴勒斯坦问题长期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以巴有关各方应把和谈作为不可动摇的战略选择,相互释放善意。和谈要相向而行,不能背道而驰,尤其要避免和谈破裂导致紧张升级。叙以、黎以两线是中东和平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应予重视和推进。
中国希望阿富汗实现政治、安全、经济平稳过渡,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和解进程,支持阿富汗成立基础广泛、具有包容性的政府。中国主张“国际社会应尊重阿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切实履行对阿富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援助承诺。”中国支持伊拉克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伊拉克政府为维护国内稳定和打击恐怖主义所作努力。中国支持和鼓励伊拉克各派继续开展包容性政治对话,推进伊拉克政治和解与经济重建进程。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反恐问题上,国际社会应形成共识与合力,重视地区热点问题间的联动效应,实现综合治理。中国坚持政治解决叙利亚危机是唯一出路。叙利亚各方的当务之急是从国家前途和人民安危大局出发,尽快停火止暴,重启谈判进程,走出一条符合叙国情、兼顾叙各方关切的“中间道路”。支持采取切实措施缓解叙利亚人道局势,将继续向叙利亚人民包括境外难民提供人道援助。
在非洲问题上,中国认为利比亚各派力量应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立即停火止暴,通过包容性对话和协商解决彼此分歧,尽快恢复局势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国际社会应合力劝和促谈,切实履行对利比亚承诺,共同推动利比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帮助利比亚实现政治过渡和推进经济重建。中国真诚希望南苏丹冲突双方从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及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切实执行停火协议,开展包容性谈判,通过政治手段化解分歧,实现全国和解。国际社会应继续坚定支持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的斡旋努力和主导作用,并向南苏丹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在达尔富尔问题上,应充分发挥联合国、非盟、苏丹政府“三方机制”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平衡推进维和部署和政治谈判的“双轨”战略。今年1月我国按照联合国维和行动统一部署已经派出首个成建制步兵营700人加入苏丹维和行动。索马里和平进程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希望索马里政府和人民把握当前历史机遇,早日实现和平安定和国家重建。中国驻索马里使馆已恢复,并尽可能的帮助索马里恢复与重建。中国坚定支持马里维护国家主权,通过和平谈判寻求政治解决北方问题。中国一贯支持马里和平发展事业,向马里、非盟及地区有关国家提供了必要援助,积极派维和部队参与联合国在马里的维和行动。中国希望中非国内主要派别切实履行停火承诺,致力于民族团结,为政治过渡和国家重建创造良好环境。希望国际社会加大对中非局势的关注和投入,支持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开展工作。
在乌克兰问题上,中国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认为政治解决是乌克兰危机的唯一出路。有关各方应开展对话,加强合作,妥善处理分歧,在兼顾各方利益平衡基础上寻求全面解决危机的政治方案。中方支持有关国际协调机制加大劝和促谈力度,也愿为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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