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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二孩”时代,让父亲休育儿假带孩子可行吗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王晓博 | 时间: 2016-07-29 | 责编: 王晓博

张亮:“二孩”时代,让父亲休育儿假带孩子可行吗

摘要

今天是父亲节,父亲应如何更好地参与子女教育呢?不妨从父亲育儿假开始吧。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从单一的产假制度,向由产假、父亲假和父母育儿假构成的生育假制度扩展。实施经验表明,父亲假和育儿假而非单纯的女性产假,不仅是减少就业性别歧视的新路径,也有利于增进父亲与孩子间的亲密互动。

父亲节到了。对于不少新晋成为“二孩奶爸”的人来说,今年的父亲节显得别有意味。

为配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今年以来,各地相继修订了本地区计生条例,与产假相关的条文是其中重点调整内容之一。从目前已出台的规定来看,普遍做法是将之前的“晚育奖励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在一些地方,符合相关条件的女职工,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在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还可以享有延长产假。

对于此次产假规定的调整,赞同者认为,这有利于母亲的产后恢复,以及婴幼儿得到母亲的哺育和照料。但也有人表达了担忧,认为在独生子女政策下,女性就因要休产假而遭遇就业歧视,现在“全面二孩”和产假延长叠加,将进一步加剧就业市场对女性的排斥。

这种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长期以来,人们对劳动力确实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性别化的差异假定:女性会因生育而中断工作一段时间,给雇主带来人力使用上的额外成本。正是基于这种印象,个别雇主不愿意雇用女性或是对女性制定比男性更严苛的雇用标准。而“全面二孩”和延长产假,无疑会强化女性是“昂贵”劳动力的观念,并可能影响到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境遇。

实际上,女性因生育而在就业市场受歧视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而是世界各地女性普遍面临的困境。20世纪70年代以来,不少国家、国际组织一直在致力于解决这个困境,以促进男女就业机会的平等。概括来看,采取的策略有二:

策略之一:把生育休假的权利扩展至男性,改变只有女性才有生育休假的制度安排。

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增设育儿假。育儿假向父母双方提供,通常自产假结束后开始。1974年,北欧瑞典最先在父母保险法中规定,父母共同享有6个月的育儿假。随后,法国、挪威、芬兰和丹麦等国也相继仿效。20世纪80年代,欧盟把父母育儿假政策列为实现男女就业机会平等的一个重要途径,并着手推动育儿假在欧洲的普遍实施。1996年,欧盟通过的育儿假指令规定“到1999年,所有雇员,不分性别,都有权获得不低于3个月的不带薪育儿假”,并要求所有成员国把生育休假权利扩展至男性。

二是增设父亲假。父亲假是男性专享的,时间从孩子出生后开始。1978年,北欧芬兰最先设立父亲假,丹麦、瑞典紧随其后。到20世纪90年代,欧洲国家普遍设立了父亲假。

如今,由北欧国家推动设立的父亲假和父母育儿假,其影响范围早已超出欧洲。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发布的“2015全球工作、家庭与平等指数”显示,在其监测的168个国家中,有41个国家向父母提供育儿假,27个国家向男性提供父亲假。总体来看,共有45个国家提供了生育假(父亲假和/或育儿假)给男性,其中27个国家提供给男性的生育假不少于14周,16个国家提供的假期长度在一年以上。

策略之二:鼓励男性积极使用生育休假的权利,改变只有女性才会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现实。

生育休假权利扩展到男性是制度层面的转变,只有越来越多的男性使用这种权利,才能真正推动男性也是婴幼儿照顾者的观念的发展。不过,生育假权利扩展到父亲并没有很快就获得男性的认可。以父母育儿假为例,在自愿基础上分享育儿假的权利,通常并没有足够的诱惑力使男性休假来照顾孩子,在推行之初,育儿假几乎全部由母亲享受,父亲休假的比例非常低。如瑞典在实施育儿假的第一年间,只有3%符合资格的父亲休假了。为鼓励父亲积极使用生育休假的权利,各国纷纷提供激励措施。一些国家采取的是“使用或失去”的配额措施,即指定育儿假中的一段假期专属于父亲,父亲不使用就会失效,不能转让给母亲。一些国家采取延长假期的奖励措施,规定如果父亲休育儿假,家庭将获得额外的假期奖励或津贴。

这些激励措施提高了男性休假的意愿与行为,男女共同分享生育假期的局面开始出现。例如,德国自2007年改革休假方法后,男性休育儿假的积极性逐渐增加,2013年新生儿父亲休假比例达32%,是2007年的4倍。

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从单一的产假制度,向由产假、父亲假和父母育儿假构成的生育假制度扩展。实施经验表明,父亲假和育儿假而非单纯的女性产假,不仅是减少就业性别歧视的新路径,也有利于增进父亲与孩子间的亲密互动。

事实上,我国各地此次对生育休假规定的调整中,有一个重大进步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那就是男性的“晚育护理假”变为了“陪产假”,假期天数也普遍被延长,最短有7天,最长的达25天。从国际经验来看,推动男性分担生育责任,是提高男女平等参与劳动力市场可能性的有效路径。因此,如何提高男性“陪产假”的知晓度和接受度,激励男性休假的积极性,转变生育只是女性责任的社会观念,进而未来尽可能地提供更多制度安排,是我们今后努力的重要方向。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秘书长、博士)

来源:上海观察 2016年6月19日

文字:张亮 | 图片: | 编辑: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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