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钢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
编者按:9月2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白皮书指出美方“不应违背契约精神指责中国进行强制技术转让”。实际上,中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合作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转移,源自发达国家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的主动技术转让及产业转移。针对美方对中国进行强制技术转让的指责,中国网专访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钢,李钢认为美方没有任何具体指证和证据,因此所谓中国进行强制技术转让的指责实则是一种诬陷。
在美国的301调查报告当中,对中国提出了很多不实指责。关于所谓中国强制美国企业进行技术转让的不实说辞,在白皮书里面有非常翔实的回应。所谓的强制技术转让,在中国法律里面,在中国政府和各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里面都不存在这一问题,也从来没有提及过这样的问题。
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行为,特别是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进行的一些技术转让,实际上中国有关于外商投资的相关法律,外商独资企业的法律、外商合资企业的法律,以及外商投资的合作企业这三种类型的法律。独资企业谈不上所谓的技术转让问题,合资企业是基于契约精神,基于国际商业惯例,在技术转让的过程中,中国也要支付相关费用,也就是知识产权使用费、专利权使用费等。
在所有这些领域,都是按照契约和双方成立合资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合同,经过商业谈判,按照国际惯例来进行的,所以不存在所谓的强制技术转让。
美方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也是因为他们在华的商业利益使然。这些美国企业在美国国内的产业处于不断升级的过程中,在华投资的是一些转移出来的产业,也不是在产业领域内最先进、最前端的技术,而是转移或转让一些已经过时了的、上一代的技术,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所谓强制转让是不存在的。
技术转让是按照商业原则进行的,美方有关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的指责是不实之词,是对中国的诬陷。中方国际贸易谈判代表,还有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多次指出,如果美方能够举证,哪一个项目领域有强制技术转让,请你们指出来,需要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加以纠正的,我们会做出相应的决策,而美方没有任何具体指证和证据,因而也就是一种诬陷。(责任编辑 蒋新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