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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智】除立法外,还需破除部分港人对内地的偏见与不信任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申罡、时畅 | 时间:2020-06-13 | 责编:蒋新宇

文丨中国网记者  申罡  时畅


香港国安法:保一国两制,还香港稳定


自去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时间已过去一年。这一年中,香港是在回归以来最严峻的局势中度过的。近期,一些激进势力在外国和“台独”势力的支持下,甚至喊出了“香港独立”的口号。


香港何以至此?


“修例风波”之初,有很多观点一度认为,困扰香港的是经济问题,是住房、就业等民生问题,年轻人面对利益阶层固化,向上流动困难,积累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修例风波”只是这些问题集中暴发的表象。不过,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最近在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研讨会上指出,香港的主要问题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在建设什么样的香港这一根本问题上,内地和香港反对派存在分歧甚至对立。


内地要建设一个真正实行“一国两制”并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香港,但反对派及其背后外部势力则企图把香港变成反华反共桥头堡,变成外部势力牵制和遏制中国发展的一枚棋子。

香港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乱象和一些社会矛盾的激化,正是由此而来。表面上看,香港问题始于港府施政,整个运动中国家安全始终处于不设防状态。究其本质,是香港内外反华反共势力蓄意制造的政治对立。


“他们的目标不只是要搞乱香港,而且要推翻国家政权,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张晓明举例说,5月底,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表声明称,美国一度希望自由和繁荣的香港能够为威权中国提供榜样。


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那么,如何解决香港的政治问题?


把香港问题的本质点破、直面矛盾,找到正确的根治的办法,才能解决香港问题。这个办法就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的“港版国安法”,这一宪法性法律文件,将会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


首先,国家安全是最高国家利益所在,任何主权国家都把国家安全视为本国的最高利益。察哈尔学会研究员和静钧在接受《见智》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主权国家都有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法律与制度,都有必要填补国家安全法漏洞,任何其他国家或其他国际政治行为主体都不应妄加置喙。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安全的制度建造方面,美欧日等国家基本完成了严密的国安法律网络建设,中国国安立法更需奋起直追。其次,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和全球治理贡献者,自身的国家安全是基础。中国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负责任大国担当,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全球治理公共产品就必须保证自身的国家安全。和静钧表示:“境外反华势力相互勾结,想把香港当成反华遏华的马前卒,牺牲掉香港的根本利益。这些局面与形势,催促中央必须出手,宜早不宜迟。”


事实上,不论是基于全国的国家安全立法,还是针对地方的国家安全立法,都是中央政府事权,中国政府完全有理由按照宪法与基本法的规定完成这一立法进程。香港回归后,按立法计划,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及时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不得悬置和架空基本法。但这一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安排被严重滞后。“港版国安法”是中央基于宪法权力,以中央事权修补这一法律重大漏洞。 港版国安法的完成,为香港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障,它是香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实施的法律基础,是中央与特别行政区法律关系的定海神针。


除此之外,也要看到,香港一些民众对内地还存在偏见与不信任。


“修例风波”中,一句“修例通过后,人人都会被移交内地受审坐牢”的谣言,就让很多人走上街头。张晓明认为,这是因为反对派和一些外部势力长期以来擅长玩弄一招——将中央和特区政府有关法律举措污名化、妖魔化,危言耸听,妖言惑众,制造恐慌。香港一些市民对国家不信任,特别是对内地法治状况缺乏了解和信任。


其实并不存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是十全十美的,更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是无可挑剔的。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教的刑法专家武晓雯接受《见智》采访时表示,这些年来,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内地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司法为民、人权保障方面的努力。就立法而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一定会出现一些新的行为类型需要通过刑罚来规制,但是我们并没有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随意扩大罪名的适用范围,而是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来增加罪名,而且新增加的罪名的法定刑要比以前轻得多。武晓雯指出,司法上的进步体现的更明显。比如刑事司法领域,我们更加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禁止刑讯逼供、禁止有罪推定、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强制排除非法证据等等。从原来的裁判文书公开,到审判流程公开、庭审直播公开、执行破产等信息公开,司法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这就将司法的过程置于公众的视野内。


中国的司法进步还体现在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范围内的大幅提升上。2019年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8年的46位跃升至31位,全球的商人都知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内地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地方,超过200万的台湾居民、越来越多的香港居民和外国人选择中国内地作为永居地。这几年“两高”特别重视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部署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共对2519名民营企业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建议采纳率达90.0%。总的来说,内地的立法、司法,或者就整个法治环境而言,其实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着进步的,这是毋庸置疑也无法质疑的事实。


谁人真心为香港?是成天在媒体上诅咒国家、到处唱衰香港、跑到外国乞求干预的那些人吗?是成天幻想着对中国实施“颜色革命”、等着看香港街头出现“美丽的风景线”的那些人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接下来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完成“港版国安法”的立法工作,并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地实施。有了这部立法,“一国两制”必将准确、全面的行稳致远。



策划、责编: 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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