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斌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经济学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我国各个行业已经基本恢复了正常生产运营。2020年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4.4%,已经大致接近去年同期水平。但相比之下,消费仍然相对复苏疲软乏力。2020年5月份消费增速回升4.7个百分点,但仍为-2.8%(实际情况更严峻: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7%;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增速为-3.5%);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为-13.5%,较1—4月份-16.2%的增速水平也有所回升,但仍延续了年初以来高达两位数的负增长态势。而且,消费出现结构性分化。一方面,网上消费、新业态消费等增长比较快,1—5月份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1.5%,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上升到24.3%。但另一方面,餐饮、住宿以及与旅游相关的服务类消费仍然较为疲软,5月份餐饮收入同比下降18.9%,石油及制品类消费增速为-14%,表明外出旅游需求仍然较弱。因此,之前所乐观预期的“报复性消费”暂时还没有出现,消费低迷现象依然存在,促消费任务仍然艰巨。
一、提振居民消费是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
过去二十年,国家高度重视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十九大报告更是首次提出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与此同时,近五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了扩大内需和提升消费的具体要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提出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提振消费与扩大投资有效结合、相互促进”。
但是,国家的重视并未促成高消费发展态势。反而,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消费”的典型特征。从历史对比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部门消费率整体呈现下滑趋势,从1978年47.8%的水平下降至2010年35.4%的历史最低点。2011年以来,虽然中国居民部门消费率有所回升,但依然处于40%以下的较低水平。从国际对比来看,2018年中国居民部门消费率仅为39%,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达到了58%。发达经济体中,美国和英国的居民部门消费率更是分别高达68%和66%。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中,巴西和印度的居民部门消费率也分别高达64%和59%。
事实上,疫情前几年,居民消费需求不足问题就已经进一步凸显。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看,剔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速从2014年的7.5%下滑至2019年的5.5%,接近该指标公布以来的最低值。其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消费增速差异显著。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速为4.6%,较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速低了近2个百分点,延续了2014年以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低于农村居民的走势。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剔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速从2012年的12.1%下滑至2019年的6%,触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点。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持续低迷,居民部门承受了较大的福利损失。
由于中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比较低,因此各界人士更为重视投资和出口对于中国宏观经济的支撑作用,存在忽视居民消费的倾向。然而,在“高储蓄—高投资—高出口”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中国经济很容易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就今年而言,受疫情蔓延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近期中国的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从2020年1月份的5.3%升高到4月份的6%,持续处于该指标自发布统计数据以来的高位。最近虽然有所回落,但是考虑到大量大学生和大量返乡农民工需要就业,就业风险仍然需要警惕。较高就业风险下,家庭消费能力有限,难以出现报复性消费。因此,出口疲软加上家庭消费乏力,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制造业投资,从而总需求增长乏力,并进一步加大总生产与总需求之间的缺口与产能过剩。事实上,2020年1-5月制造业投资增速为-14.8%,仍然较为低迷,大幅低于基建投资增速(-6.3%)和房地产投资增速(-0.3)。因此,在不利外部环境的情况下,提振居民消费是盘活宏观经济和建立“消费-投资-生产”良性循环的关键环节。
有鉴于此,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新抓手就是“使提振消费与扩大投资有效结合、相互促进”的战略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需要高度重视与合理应对居民消费乏力的问题。2020年5月23日上午,习近平同志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的讲话更是明确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培育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居民消费有潜力并不见得就会自动得到提振
客观而言,中国居民消费是具有较大潜力的。潜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中国居民部门消费率持续偏低,未来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正如前文所述,无论是从历史对比的视角还是国际对比的视角来看,中国居民部门消费率都处于较低水平。更进一步地,如果对相同人均GDP水平下的若干国家的居民消费率进行比较,那么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中国居民部门消费率的整体情况。中国在2019年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因此本文选择人均GDP为5000—10000美元作为参考系,进而对比若干国家在人均GDP水平大致相同时的居民部门消费率水平。可以看出,在相近的人均GDP水平上,中国居民部门消费率显著低于美日英等发达经济体,也低于韩国这样的新兴经济体,并且差距很明显。这表明当前中国居民部门有较大的消费潜力可供开发。
二是,国内市场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的供给还较少,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的消费潜力由于供给侧受到抑制而未充分释放。消费是由需求与供给两端共同决定的。如果供给端难以提供居民所需的产品与服务,那么即使居民存在扩张消费的欲望,也难以实现居民消费的快速增长。这恰恰是现阶段中国面临的突出问题:居民对于高品质消费品以及教育医疗等民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但是国内市场供给却明显不足,由此显著抑制了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张。越来越多的人群开始出国留学就医和通过“代购”、“海淘”等方式大量购买国外产品,这一现象也表现出当前居民对高品质产品与服务具有较大的消费潜力。
三是,中国消费环境整体欠佳,部分消费者的消费潜力未被释放。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1万件。其中,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的投诉占比最大,两者之和占投诉总量的54.2%。面对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质量较差的消费环境,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仔细权衡消费获益与消费风险,而选择持币待购和延迟消费甚至放弃消费的人不在少数,这就抑制了消费潜力的释放。有鉴于此,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随着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还将有大量的消费潜力能够得到有效释放。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有可能存在潜力悖论问题,导致并不见得消费潜力就一定会释放出来成为现实的增长动力。通常所谈的消费潜力大多都是基于差距,也就是说,之所以有消费潜力,主要是由于现在消费相对低下。但这种看法是存在逻辑悖论的。消费差距与消费低迷是结果、是现象,并非可以获得快速增长的前提与原因。而且,差距也许只是可以改进的美好愿望。举例来说,按照差距与潜力的说法,全班体育成绩中最后一名的同学潜力是最大的,而全班体育成绩第一名的同学是最没有潜力的。可见,以差距来判断潜力可能存在误判。
三、用改革的办法才能真正提振消费,消费券和地摊经济等只是权宜之计
为了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短期冲击,自2020年3月份以来,多地陆续开始发放消费券。据初步统计,已有28个省份、170多个地市统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累计发放消费券达200亿元左右。而且,各地还陆续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地摊经济”。在发放消费券、发展“地摊经济”和其他经济政策的协同发力下,居民消费确实有了一定的起色。2020年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8%,虽然仍为负值,但相较于3月份-15.8%和4月份-7.5%的增速水平有了一定的好转。然而,无论是发放消费券还是发展“地摊经济”,都只是疫情冲击之下的权宜之计,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居民消费持续低迷的问题。货币政策等传统宏观政策对此也作用很有限,只有依靠改革的办法才能真正有效提振居民消费。具体而言,有以下五个重要抓手。
一是,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长期以来,中国依靠“高储蓄—高投资—高出口”的发展模式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然而,这样的发展模式必然导致资本积累超过黄金律水平和消费受到抑制。有鉴于此,需要坚定改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决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从而进一步挖掘居民消费潜力。
二是,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两方面入手,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新世纪以来,中国基尼系数不断上升并长期处于0.4的国际警戒线之上。如果将“隐性收入”考虑在内,中国收入差距可能会更大。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由高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过快转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增速下滑过快。尤其是2018年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仅为3.1%,而高收入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依然高达8.8%。作为消费的主力军,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增速下滑成为制约全社会消费的主要因素。
三是,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减轻居民部门住房债务负担,降低居民债务对消费的抑制作用。目前,中国居民部门债务负担已经较重。2019年中国居民部门债务占GDP的比重达到55.2%,高出新兴经济体平均水平约12个百分点。如果采用居民部门债务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来计算,2019年中国这一指标已经高达128.5%,超出美国同期水平20个百分点左右。居民部门债务快速攀升主要是由于近些年房价高企,部分居民背负了较重的房贷压力。截至2018年末,中国居民部门债务总额为47.3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约占债务总额的55%。房贷规模的扩张显著抑制了居民消费。因此,未来应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减轻居民部门债务负担,从而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根本性地减轻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一直以来,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服务性消费供给数量不足,导致“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持续存在,明显增加了居民预防性储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才能解决我国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从而使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促使居民降低预防性储蓄,为消费腾出更多的空间。
五是,构建“世界工厂+世界市场”新模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并积极参与对外贸易,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工厂”。不可否认,“世界工厂”模式成功推动了中国过去长达四十余年的高速增长。但随之产生的是中国居民消费水平偏低、内需持续不足的局面。在目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的不利外部环境下,很有必要构建“世界工厂+世界市场”新发展模式。在进一步维护好“世界工厂”地位的同时,加快培育国内市场,加速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提高中国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打造中国作为“世界市场”的新角色。通过“世界工厂+世界市场”的新模式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消费的提升。
概括而言,不要以为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小,就以为居民消费是小事。而且,要靠改革的办法才能真正提振居民消费和开发出居民消费的巨大潜力。需要强调的是,十三五期间我国重点解决了贫困群体的收入与消费问题,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期间我国需要战略性地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与消费。这既是落实高质量发展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需要,也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避免陷入低消费低增长恶性循环的现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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