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全球化智库(CCG)与北京商务局在国家会议中心联合主办2020服贸会“服务业扩大开放暨企业全球化论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在论坛圆桌讨论时发表以下观点:
2017年7月1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里讲到中国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那次会议之后我参加了一些小范围的座谈,还有在和一些朋友聊天的时候,我就讲金融业迎来了一次大开放的高潮。很多朋友不相信,包括在外资金融机构的朋友,他们说我们不相信中国政府能够真正地放开金融市场,让外资的金融机构能够真正进来。但是我们很快就看到,2017年8月份39号文宣布马上订立开放的时间表、路线图,当年11月份首次公布了开放的时间表。随后的两三年,实际上是两次把开放的时间表往前提,到今年4月1号,把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限制全部放开了以后,股权限制方面实际上清零了。4月1号当天贝莱德、路博迈就提出了申请,希望能够取得相关的资质牌照。贝莱德的牌照前一段时间已经批准了,这都是非常庞大的资产管理公司,还有其他大的金融机构,如果在2017年的时候真正能够相信中国政府是真心实意把金融市场开放,他们动手就会更早一些。
负面清单股权限制放开,应该只是金融开放的一部分,实际上我观察后面金融开放的情况,我觉得还有两个方面,可能需要不断地往前推进:
除了股权限制以外,从牌照发放的标准,以及营运过程中间的国民待遇问题,我认为还处于不断梳理的过程,中间还是有一些差别。因为本身《外商投资法》中间,金融行业的一些开放情况和其他行业相比有一些特殊性。还有,其他的行业可能有一些差别待遇的条款,体现在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中间;而对金融业来讲,可能还有一部分体现在部门规章中间,还要进一步很细致地梳理。中美第一阶段金融协议中间有很多内容,不光涉及到股权限制的问题,还有很多业务进一步放开的问题。这方面后续还有一系列的工作要做,总的方向上,开放的大门是越开越大的。
另外还有一个悬念值得关注,就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我们现在服务贸易,金融领域,在“模式1”跨境交付模式上实际上还没有全部开放。有了这个负面清单以后,哪些地方还没有完全跟其他的内资待遇一致的地方就会列出来。这个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今年要公布,以后我估计也会是只减不增、不断压缩,也就是说这个开放的大门也是越开越大的。而且跨境交付的形式,一方面会对推动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有直接作用——这可能会带来资本项目的进一步开放;另一方面,会带来服务贸易的第三次解绑,服务贸易的供给和需求,尤其是金融的供给和需求空间上的解绑。去年世界经济论坛讲全球化4.0最大的推动力,金融领域方面的开放也伴随着数字经济的成长。金融业逐步开放,很可能成为今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的动力。
【本文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在北京商务局与全球化智库(CCG)于2020年9月8日联合主办的2020服贸会“服务业扩大开放暨企业全球化论坛”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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