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盘和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9点30分,首笔全国碳交易已经撮合成功,价格为每吨52.78元,总共成交16万吨,交易额为790万元。据悉,首批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超过了2162家,这些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这意味着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启动,对于我国“双碳”战略目标实现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强烈的信号。当前的碳交易市场,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非完全体”的碳交易市场,这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其一是行业有限,首批被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主要是发电企业。其二是投资主体有限,目前参与碳交易的主要以企业为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还没有被纳入投资群体。其三是配额分配宽松,现行的配额机制还比较贴近企业的实际排放量,没有带来巨大的排放成本。这种“非完全体”恰好适应了我国当前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是未来完整碳交易市场和当前碳排放情况的有效链接。其他国家刚开始推行碳交易市场的时候,也同样采取了这种软着陆的办法,给企业和市场一个适应的机会,相关机制也会根据实践逐步完善。
碳交易市场的到来,能够大力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促进其对高碳产业的替代。碳交易的出现会让高碳产业的碳排放成本显著提升,低碳产业会因其成本优势逐步替代一部分份额,这样也会逼迫高碳产业开展节能减排转型,从而在整体上削减碳排放。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碳交易市场给绿色发展时代条件下实现区域平衡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正如《京都协议书》所规定的一样,国际碳交易市场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存在着一个成本价差,而这个价差,是推动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践行绿色发展规划、缩小经济差异的重要力量。根据边际理论和现实情况,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成本较高,空间小,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碳排放空间大,这就造成了碳减排在不同国家间的成本价差,发达国家为了完成自己的碳减排配额就必须去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项目,这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产业发展。
同样,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也有这个作用。几个碳交易试点城市以发达城市为主,而能源行业占比较高的城市多是欠发达城市,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存在将会促使发达城市加强与欠发达城市的合作,联合开展减排项目,实现产业绿色转型。未来的十年,是我国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碳交易市场将会从耗能产业自身的绿色转型和促进区域间绿色发展平衡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削减我国的碳排放水平,从而达成“双碳目标”。
从长远来看,当前的“非完全体”碳交易市场还不“够味”,在未来的实践中,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首先就是配额,正如前文所说,由于是碳交易市场初期,国家是根据企业的产量和一系列因素按比例确定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当前该配额比较宽松,基本与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差异不太大,随着产业转型和绿色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这条“绳”会逐步趋紧,真正成为规范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的重要因素。其次,有配额就会引出总量,当前排放总量是根据配额加总而来的,这种比例式的软性总量约束的强度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明确的总量标准,并且根据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情况规划一个长期可行的碳总量变化路线图,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企业减排工作,才能进一步发挥碳交易的重要作用。同时,将石油化工等真正高耗能高碳排放的企业逐步纳入碳交易市场体系也至关重要。
碳交易市场虽然是“非完全体”的市场,但却是最符合我国当前产业发展情况的市场,也为区域绿色经济的平衡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未来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配额、总量等一系列约束都将更加明确和严格,这将更好地发挥碳交易市场对于节能减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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