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文 | 辛宇 广东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基地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民营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实现共同富裕等多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相较于其他经营主体,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总体偏弱,面临诸多困难,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措并举、优化关键要素资源配置,送政策、减负担,重点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畅通资金流转,降低融资成本;加快数字化赋能,创造更多发展机会;实施系统、扎实的就业帮扶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例如,民营企业从经济社会中所能获得的要素资源配置,与其所做出的贡献相比,并不匹配。与此同时,民营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压力(房租、利息、人工、税费等)比较大,利润比较微薄,持续经营能力承压。
很多民营中小微企业,尤其是传统制造业的民营中小微企业,随着第一代企业家的年龄逐渐步入老年,家族二代对于继承或接手父辈事业的兴趣欠缺。同时,由于吸引力不足以及存在委托代理等问题,导致引入职业经理人的可行性不高,进而陷入传承危机并引发歇业、员工解聘等一系列后续问题。
此外,在数字化时代,民营中小微企业也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数字化转型以及传统产业和商业模式在转型过程中所带来的挑战。此时,第一代企业家由于年龄偏大的局限以及在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理解方面的障碍,对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不高,转型过程相当不易。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金融业向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出台更加有力的支持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是相互支撑、共生共荣的关系。长期以来,金融业占据了大部分社会利润,而部分传统行业的整体利润却为负值。在当前有效需求不足,实体经济面临困难的情况下,金融业应采取更加有力的反哺、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适当降低民营企业的存量和/或增量借款利息,提供更富弹性的展期或借新还旧安排等专项融资便利,减免部分服务费用,用时间换取空间,帮助企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二是采用多种手段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增信,并且在金融监管政策和从业人员考核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民营中小微企业可以活化其在政府项目中的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可能的反担保资源,并通过政府或国有基金支持的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信用保险基金、核心国企或大型民企支持的供应链金融等的信用增进措施,来缓解信用不足问题,进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其融资的可获得性。同时,有必要对金融机构专门设计其面向中小微企业贷款时的金融监管政策和考核机制安排,提高银行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动力,减少后顾之忧。
三是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构建生态体系,并通过更加精准的风险画像遴选优质中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构建生态体系,积极建设信用分层市场,可为高风险高收益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提供资金融通平台。为此,需要培育高收益债券等高风险金融资产的合格投资者,填补市场空缺,并通过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落实投资者认定细则、组建投资者自律协会、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手段,培养出真正具有风险鉴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同时,通过各种数字化赋能的手段,可以给出更加精准的、更具颗粒度的、成本也更加能够负担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画像,大幅减少金融机构与民营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给出更具个性化的贷款方案和风险控制安排,增加成功融资的机会。
数字赋能为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发展机会
一是创新数字化赋能手段。可以通过各种数字平台,如京东、淘宝、美团等在线平台的销售数据,支付终端的流水数据,企业后台的高频账目及会计数据(如月度数据,此时民营中小微企业自己也很有必要进行数字化转型),以及来自税务、海关、电网等系统的相关数据,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进行数字化赋能及增信。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的技术信任方式,增强银行与民营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信任度;例如,银行接入企业运营数据,实时监控企业的经营与财务数据,运用数字化技术识别资金流向分辨真实交易等。
二是找准数字化转型路径。应加强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尤其是传统制造行业中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培训,使其尽快跟上时代步伐,在转型中发现机会、创造机会、抓住机会、跨越挑战。此时,比较现实的路径是在原有产业资源积累的基础上,沿着产业链的上下游进行渐进式的转型和整合,从而兴利除弊,创造更多发展机会,取得更大成效。
三是警惕数字化剥夺现象。数字化是大势所趋,必须面对,但是如何让中小微企业借势发力,有效发展,实现数字化赋能而非数字化剥夺,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我们既要看到数字化赋能在助力民营中小微企业产业升级、商业模式创新、释放数字红利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也要看到可能存在的数字化剥夺及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的挤压现象。
四是健全数字化平台监管。处于传统产业、位于产业链和价值链基层的大量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方面所受到的冲击更大。为实现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在数字化赋能层面,需要对其有所支持,从而使其成为数字化时代的真正受益者。相应地,需要对数据平台企业进行制度监管,打造由政府、行业协会、市场和用户四方主体积极参与的协商机制和监管体系,健全风险保障与风险分担机制,稳妥、平等地处理好各利益分配环节多方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真正激发和释放出这些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内在活力及内生动力,为全社会创造出更多价值、更大财富。
通过就业帮扶政策帮助企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专门机构。民营企业历来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产业工人队伍尤其如此,以广东省的调查数据为例,近九成的产业工人分布于非公有制企业。因此,应从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支持力度,来思考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就业帮扶措施及顶层制度设计和法律保护。建议可以适当借鉴发达国家做法,设立小企业管理局,从顶层设计的视角思考成立中国式的中小企业管理局,并向小企业提供直接贷款、信贷担保、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培训指导等多种政策支持工具。
二是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完善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法律保障,重视其经济贡献,做好长期导向的制度化建设,树立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对未来的稳定预期,坚定信心,鼓励长期投资。
三是进一步夯实帮扶措施,降低营商成本。首先,要把已经出台的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支持措施,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强化并夯实落地执行的效率、效果和效能。建议设置若干专门的、适合民营中小微企业运营的投标项目,向符合资质的相关企业开放;而不仅仅是直接把政府业务外包给大企业,再由大企业分包或转包。显然,由大企业分包或转包的做法,会导致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同时,还可以借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出与就业人数或新增就业人数挂钩的劳动力成本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措并举,久久为功。金融支持是关键抓手,数字化赋能是重要工具,就业帮扶是基础性政策安排。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前述举措的真正落实,需要有强大的财政实力提供根本保障,需要我们在财政保障及发展战略转型方面,做更有魄力、更加深入和更为细致的调整与改变。我国所拥有的、全世界最为完备的制造业工业体系,提供了强大的物质生产能力,同时结合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庞大的统一市场,这是我国经济继续回升向好的底气。
(作者系广东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基地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本文系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中山大学研究基地重点委托课题(SYSUW2023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