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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周期管理提升超大型城市韧性治理水平

2024-05-28 15:54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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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吴晓松 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梁珀彦 易晓数字化研究中心研究助理;蔡小芳 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提要

全周期管理是超大型城市应对风险挑战并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圳要从治理体系整体化、治理方式数智化、治理流程精细化、治理主体共治化四个方面走出全周期管理新路子。

超大型城市是我国城市进入新阶段的产物,加快超大型城市韧性治理是推进我国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超大型城市具有人口多、密度大、流动性强,社会结构复杂多变,社会矛盾多元多发等特点,为城市带来了明显的脆弱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全周期管理是超大型城市应对风险挑战并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治理理念。

具体而言,全周期管理是指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考虑整个城市生命周期的管理方法,它将城市看成一个有机的共同体,将城市治理视为一项系统工程,通过长远规划、综合协调、持续改进和资源优化,促进城市预防风险、协同合作、适应变化,提升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周期管理对城市治理提出新的要求。一是治理体制从碎片化走向整体化;二是治理方式从经验型走向法治化数智化;三是治理流程从粗放式走向精细化;四是治理主体从“单一型”走向“共治型”。目前深圳在韧性治理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规划不足、社会风险前瞻能力有待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不够等问题,接下来,要从治理体系整体化、治理方式数智化、治理流程精细化、治理主体共治化四个方面走出深圳全周期管理新路子。

一是构建整体性治理机制。目前,构建面向未来的韧性城市需要以先进数字技术作为支撑,深圳尚需建立健全智慧化韧性城市管控框架。同时,深圳相关政策中关于超大型城市治理前景规划的内容不足,各区做法各异,呈现碎片化倾向。接下来,一是要加强制度设计与源头预防,要在宏观上完成韧性城市的顶层制度设计,加快出台超大型城市风险治理的相关规定、标准、方案;完善智慧化韧性城市管控框架,加快出台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指导意见,自上而下对城市风险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上下联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合力,增强城市分层治理韧性。二是各区需要加强联动,建立韧性城市指导委员会跨区合作机制。可以设立深圳市韧性城市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制定韧性城市评价相关标准规范,区政府参与和落实,利益相关方监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韧性城市建设,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二是加强数智化治理。目前深圳已建立“@深圳-民意速办”平台,在此基础上,应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建立“未诉先办”超大城市社会风险大数据信息监测预警平台。可以通过整合分析市民通过12315投诉的内容,将新词、热词显示在民生诉求“一张屏”上。新词适用于判断市民最近关注的事情,热词主要反映民意诉求较强烈的事情,配合人工及时介入查明原因,防患于未然。

对应深圳的情况,在建设方面,深圳应将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等分析手段融入民意感知平台中,对12345热线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提前预警预判、智能检测,完善社会风险系统治理,引入词汇分析功能,更快更直观地看到市民的诉求。工作机制方面,采用“三级预警制度”“数据共享制度”。“三级预警机制”是指根据后台的热词预警风险程度,启动预警推送功能,将防治方法和处置部门信息等数据共享给基层单位,有效帮助基层单位提前干预群体性诉求的发生。同时,需要健全平台算法,用于梳理周期性投诉,如积水、防洪等周期性风险,运用智能算法梳理往年相关问题的投诉重点点位,及时启动“数据共享机制”,实时推送至相关单位,帮助处置部门提前发现可能发生的险情,做到及时部署,快速救援,达到“未病先治”的效果。

三是推进治理流程精细化。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高韧性社区依赖于资源的横向高度共享和资源的纵向有效下沉。深圳需要进一步增强城市韧性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既要增加社区公共应急设施的数量,加大资源的投入力度,又要在设施布局和运营上动脑筋,在高风险地区统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强社区公共应急设施对于居民的可及性,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通过线上地图等方式供市民查询使用,确保市民能快速找到并进入应急避难场所。此外,还需要利用政策倾斜促进各区均衡发展,促进基础共用资源均等化。深圳各区基本公共应急服务供给水平不同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需要积极扶持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努力推进各区平衡发展。

四是促进治理主体共治化。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站、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志愿服务队伍等是深圳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但目前社会组织造血功能发挥不足,参与基层治理能力偏弱。社会组织既是城市治理中不可或缺的有力主体,又是推进韧性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此,深圳应建立超大型城市基层治理的“一核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激励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同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以提升扶持基金额度、建设社会组织总部基地等为抓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重点扶持治保维稳类、风险监测类社会组织,逐步将社会主体(社会组织、企业、市民等)纳入韧性社区的建设中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监督作用,为协同治理打造舞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这既是“全周期管理”中系统管理理念中的重要一环,又是人民城市理念的重要内涵,能够推动“无序”的基层治理主体碎片化向“有序”融合的整体性治理转变。


【责任编辑: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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