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轩: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
文 | 田轩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不久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对于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强度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不断丰富各类金融工具、产品、服务,科技金融能够集中优势资源,推动新兴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及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提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推动力。
自20世纪80年代以科技贷款模式探索起步,经过40多年发展,我国科技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以银行为主力军的科技金融主体动力日益凸显、资本市场接力式服务效能持续增强,目前已形成较完备的以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体系为基础,政府、中介机构和科技创新企业等多主体深度参与为支柱,政府与市场综合协同效应不断增强的市场化、多元化、体系化发展格局。
随着我国科技金融发展进入科技与金融各要素深度融合的新阶段,特别是面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对源头创新与要素协同联动的更高要求,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仍有较大挖潜空间。这主要体现在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的衔接通畅度、金融资源与科技创新活动的匹配度、金融产品供给充足度、市场包容强度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衔接度等方面。未来,应基于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和金融运行规律的科学把握,以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解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核心,通过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信贷模式、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强化“科创出题、金融答题”的逻辑,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在供给端,应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发展生态。通过着力理顺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尤其是补充完善政策空白并细化落实举措,提升政策精准化服务水平。通过加强信息网络、大数据平台等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的科技金融智能服务平台,促进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专业人才、科技企业等进行信息共享,推动业务创新,提升融资服务精准适配性。针对科创类信贷、保险、债券、创业投资、私募股权、企业上市等金融业务,着力加强部际、央地、省市级管理协同,谋划差异化考核、监管模式,提升市场包容度,加强各级次管理机构联动与衔接,营造有利于多种创新要素相互驱动、融合发展的良性发展生态。
在畅通金融资源到达科创实体的通路方面,应坚持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两条腿”平衡并行。在间接融资方面,以“提质”为关键词,着力提升信贷市场服务质效。通过不断健全银行机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融资担保、抵质押品管理机制,并鼓励银行持续创新丰富信贷产品。在授信、期限、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进行差异化、定制化设计,进一步降低科创公司的融资成本。积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充分进行信用分析和金融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精准描绘客户画像、识别客户需求,为不同行业属性、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
在直接融资方面,以“扩量”为关键词,着力丰富资本市场资金融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对不同类别私募投资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畅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引导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规范化发展。在全面落实注册制背景下,通过进一步丰富发行条件、制定差异化上市标准、健全转板机制、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高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形成精准对接科创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市场。引导优先股、可转债、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模式创新发展,拓展财务顾问服务、再融资服务、并购服务等,丰富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种类。适时推进交易机制改革,加强投资者教育,促进投资主体结构转变,引导更多长期资金参与创新创业企业的债券、股权交易,实现市场对创新的持续流动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