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国服务”加快走向世界
文 | 林梦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现代供应链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全球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据不完全统计,服务业创造了全球近2/3的GDP,吸收了全球50%以上外商直接投资,为全球提供了超50%的就业岗位,服务业开放发展是大势所趋。
当前,全球服务业开放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和新趋势,值得关注。
一是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壮大。随着全球经济服务化发展和全球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贸易对全球贸易增长的贡献率日益提高。世界贸易组织(WTO)预计,到2040年,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将超30%,比2022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
二是全球服务业开放水平持续提高。一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普遍通过放宽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资本和投资转让条件、放松外资审查要求等,有效提高服务业外资准入开放水平。同时,持续调整优化边境内规则,着力消除对外资企业的歧视性措施。近年来,非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服务贸易限制指数下降明显,与OECD国家差距不断缩小。例如,越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下降,主要在于其修改了投资相关法规,推动审批改革,取消和简化了1000多项经营条件规定。
三是国际经贸规则重塑的焦点锚向服务业。随着数字全球化和全球贸易服务化发展,服务业在双边、区域贸易投资谈判中的热度逐渐提升,高标准、广覆盖、边境后的服务贸易规则在区域贸易协定中逐步增多。据WTO统计,2000年全球仅有8项区域贸易协定涉及服务业,占总区域贸易协定的比重不及十分之一。2000年以后,区域贸易协定中涉及服务贸易的数量快速增多,2024年服务业协定数量占比超57%。
OECD调查显示,我国制造业开放程度与发达经济体基本处于同一水平,而服务业开放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宽。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二位,是全球服务贸易增长的重要引擎,但服务贸易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相对较低,2008年至2023年平均为12.8%,低于同期全球21.9%的平均水平;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贸易占比不到服务进出口总额的一半,新兴领域竞争优势培育亟待加强;部分服务业限制程度相对偏高,特别是金融保险、视听服务、电信等领域还有一定空间。
新时代新征程,需深刻把握全球服务业开放发展大势,着力推动我国服务业开放迈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促进“中国服务”加快走向世界。
第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动服务业制度型开放。随着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服务业成为我国持续扩大开放的重点领域。要持续推动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深化服务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审批权限下放力度,加快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服务业准营规则。
第二,积极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竞争中立、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聚焦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创新推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的制度成果。在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移动支付等领域塑造和引领国际经贸合作新规则,提升在新兴领域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参与度。
第三,着力推进开放平台建设,加大服务业开放压力测试。以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等开放高地为重点,构建多层级开放平台,赋予更多先行先试权限。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推动差异化探索实践,制定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第四,持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服务业开放行稳致远。随着服务业开放水平越来越高,亟需重视风险防控。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开放和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处理好扩大开放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切实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构建服务业开放领域风险监控体系,确保服务业放得活、管得住、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