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加拿大研究中心研究员
10月1日,孟晚舟引渡案在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结束了新一轮听证,法官没有做出裁决。
奇怪的是,当孟晚舟的律师以美方涉嫌虚假陈述滥用加拿大司法程序为由,要求法官终止引渡程序时,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师却故意回避这一点,要求法官以引渡的条件是否充分为裁决依据,并驳回孟晚舟律师提出的申诉理由。难不成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师认为,国家司法程序被滥用可以在此案件的裁决中被忽视?
联想到第一阶段庭审中,加拿大检方认为孟晚舟的行为实质并不是违反美国制裁,而是欺骗银行以获得金融服务。人们不禁要问:按照此逻辑,如果美国不依据长臂法案提出引渡要求,加拿大政府是不是也要抓捕孟晚舟?问题是在这个案件中,美国不提出要求,加拿大政府有抓捕孟晚舟的法律依据和胆量吗?
事实上,正如中国外交部美大司司长陆慷所言,加拿大政府迄今为止没有在任何场合说清楚,孟晚舟究竟违反了加拿大哪一条法律。美国同111个国家签有双边引渡条约,也向数十个其他国家政府提出拘押孟晚舟的要求,但只有加拿大政府拘捕了孟晚舟,而它竟然说不清楚抓捕孟的国内法依据,这不很奇怪么?此外,针对案件可能涉及的滥用程序问题,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要求披露一些必要的文件,也被加拿大政府和法院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吊诡的是,这些有关中国普通公民的文件到底涉及哪些秘密,能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加拿大方面又想从中保护谁?
加拿大总理小特鲁多口口声声说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孟晚舟案,自己都无需为独立司法系统的决定道歉或解释。问题是,他没有说清楚自己在这过程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即抓捕孟晚舟的这个决定是怎么做出的?理由是什么?为何在抓捕孟晚舟的过程中加方执法部门有那么多违法的事情发生,甚至出现与美国串通的恶劣情形?更何况,众所周知,加拿大司法部长有权在任何时刻终止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即便法院已经做出引渡的判决。
不得不说,小特鲁多非但在法律上难以站住脚,在政治上也是严重不成熟的。当年,其父亲皮埃尔·特鲁多不顾美国反对,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充分展示了加拿大外交的独立性。相比之下,目前加拿大的外交处境要好得多,更何况小特鲁多此次连任的重要基础就是他的反特朗普形象。小特鲁多本来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在中美两国关系中的独特地位,充当二者粘合剂,尽可能化解两国冲突。然而,他以司法独立为由,选择完全倒向美国的立场,让世界看到了他的软弱、糊涂,或者别有用心。
毫无疑问,孟晚舟案件已经远远不止一场普通的法律案件,它已经是中美加三国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政治事件。不仅如此,它还是一场重大的国际形象公关案件。在这场案件中,美国政府已经没有底线。而向来重视脸面的小特鲁多到底要陪着美国玩到几时?(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