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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后疫情时期,稳就业工作的发力点在哪里?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王阳 丨 时间:2021-03-09 丨 责编:唐华

王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2020年,在新冠疫情冲击下,我国就业面临了多年少有的巨大压力。通过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列为“六稳”“六保”之首,推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等一系列政策举措,2020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超额完成900万人的年度目标任务,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降至5.2%,年均城镇调查失业率5.6%,低于预期调控目标0.4个百分点。

2021年新冠疫情影响尚难消退,全球经济复苏前景不确定性上升,我国就业形势更加复杂。面临诸多挑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中就包括: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其中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比去年目标调低了0.5个百分点,且比去年年均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了0.1个百分点。要顺利完成今年的就业预期目标任务,需要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强弱项、聚合力、增实效。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坚持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就要在宏观政策上坚持就业优先,构建经济增长和稳就业、促就业的良性循环。实施以促进就业为基准的宏观调控,把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实现财政、货币、产业等宏观政策的就业导向。

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

创业是就业之源,灵活就业是就业的重要渠道。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对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发展普惠金融,拓宽创业和中小微型企业投融资渠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对初创实体的政策扶持,强化民生性金融支持。二是做好创业服务。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打造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培育构建区域性、综合性创业生态系统。三是加强权益保障。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

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重点群体有就业、有收入,就稳住了就业基本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针对不同重点群体的特点,需要做到分类施策、帮扶并用和动态优化。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要在岗位供给和青年能力建设双侧发力。针对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要在强化劳动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针对性上下功夫。针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群体,要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持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结构性就业矛盾正在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是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一是开展常态化、大规模、多方式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二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政策;三是积极采取措施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从源头上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比例。

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就业公共服务是促进供需匹配、实施就业失业管理、落实就业政策的重要载体。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

针对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持续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农村和基层服务能力;二是推进信息服务智慧化,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三是推进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和个性化;四是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支持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服务供给。(责任编辑: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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