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非凡成就。主要表现在: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为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和国家不断完善在法治领域坚持党的领导的规范和组织保障。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明确的根本法保证。同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主任,强化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中国坚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现行宪法完成第五次修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加坚实的根本法保障。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颁布民法典,依法更好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和国家安全等各方面立法不断实现新突破,区块链、云计算、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新进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根基更加牢固。坚持依规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更加科学,党内法规的治理效能得到充分释放。
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成效,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愈发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有序推进,纠错问责机制持续完善,各级公务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坚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持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善,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全民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中国”建设取得突出成就。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取得重大成就,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取得明显进步。(责任编辑:乐水 安然 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