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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全国两会,读懂中国式民主行之有效的机制

来源: 丨 作者:薛小荣 陈蓉蓉 丨 时间:2023-03-01 丨 责编:华章 安然 宇馨

薛小荣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蓉蓉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专业博士生

在中国的制度设计中,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2021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提出,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与全国人大会议每年同期召开,政协委员不仅要讨论政协的问题,还要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对有关法律修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的讨论,这样的制度安排真正实现了让人人起来负责、人人监督政府工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两会”式民主。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角观察全国两会,可从中读懂中国式民主行之有效的实践机制。

中国式民主的实践起点是全过程以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特色的“两会式”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主体地位和人民至上原则,着力于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中,两会代表委员来自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的各阶层人士,代表性强、联系面广,能够广泛有效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利益和愿望。两会议题涵盖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需求关系密切。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中国式民主的实践内核是全过程参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在中国,国家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人民参与范围的广泛性和持续性,民主渠道的多元性和协同性,能够最大限度支持和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全过程参与国家事务,是科学化、法律化、程序化的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式民主的实践形式是全过程协商。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论述人民政协工作中提到,“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中国特色的“两会”式民主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内核,注重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运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优势,有效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商国是、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协商于民。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产生的。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式民主的实践保障是全过程监督。人大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要使人民能够依法有效行使权力、表达诉求,又要保障人民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使党和国家的政策能够精准代表人民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最鲜明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种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是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主义民主。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中国式民主的新形态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机制。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两会”式民主将进一步创新完善,成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责任编辑:华章 安然 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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