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纪党规的忠实践行者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出台,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严格遵守“六大纪律”,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用制度约束个人言行,匡正自我行为,不断推进自我革命,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就没有约束。中国共产党肩负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使命,“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融入内心深处,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才能统一全党的意志,凝聚强大的力量。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从制度上正风肃纪,进一步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以《条例》为准绳,加强执纪问责。广大党员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有规必依、执纪必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影响多数,用好纪律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党纪党规的忠实践行者。(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