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革命旧址,让红色精神永不褪色
前不久,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其中明确,革命旧址周边纪念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应遵守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规定,呼应旧址主题和风格,烘托庄严肃穆的历史氛围,严控体量规模,不得喧宾夺主,杜绝以纪念之名搞大拆大建和建造大广场、大绿地、大水体,不得娱乐化、庸俗化、过度商业化。
革命旧址展示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保护和利用好革命旧址,让受众实地感受当年血与火的岁月,为革命传统教育提供活教材,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让红色精神代代相传。
织密防护网,为革命旧址遮风挡雨。我们党从红船起步,走过千山万水,越过无数险滩,足迹踏遍大江南北。据统计,我国登记革命旧址、遗址3331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7处;抗战文物3000多处,长征文物1600多处。革命旧址是历史的见证,每个旧址的背后都有震撼人心的故事。革命旧址大多年代久远,不少是茅草屋、土坯房,有的还是烂板房,最近这些年,各级组织加强保护和修缮,让革命旧址重现当年的样貌。革命旧址的保护和利用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健全和完善长效保护机制,时时“照料”,精心呵护,下足绣花功,让革命旧址不褪色、不变样,尽可能保留革命时期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不搞大拆大建,杜绝过度商业化。保护革命旧址是一项极为细致的工程,要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精心设计,修旧如旧,全方位还原当年的历史风貌,与周边纪念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呼应旧址主题和风格,烘托庄严肃穆的历史氛围。修缮革命旧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拔高、不夸大,不搞“花花草草”,严控体量规模,不得喧宾夺主,要坚决防止以保护旧址为名,借机谋取利益,坚决杜绝搞“高大上”的形象工程,反对形式主义。突出真实性,尽力保持原生态自然景观,力求天然质朴,延续历史感,让瞻仰者身临其境,唤起追忆,受教育、得启发。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革命旧址吸引力。革命旧址记载了革命前辈和先烈成长、奋斗的历程。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利用人工智能、3D影像、虚拟现实等技术再现当年的情景,在采集、存储、处理、展示、传播等方面,变静态为动态,让革命旧址“发声”,让历史资料“说话”。将每一砖、每一瓦、每一张照片、每一页资料都上传网上,进行永久收藏。同时,对碎片化的资料进行整合,对各种数据进行专业化标注,实行联网,资源共享,扩大红色教育传播力,增强瞻仰革命旧址吸引力,打造成革命传统教育的“打卡地”。
革命旧址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好革命旧址,不仅要用情,而且要用法,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健全和完善分级保护、原址保护、片区保护、整体保护相结合的保护管理机制,保护好、利用好,让革命旧址成为取之不尽的精神富矿。(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