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叶超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未中断,塑造了我们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还会伟大下去的。还指出,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如强化抢救性、系统性和原真性保护,加强文化安全设施建设,以及填补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应科学合理地确定投资建设规模,避免点多面广、重复建设、“撒胡椒面”式的开展,而是着重打造具有价值突出、效益优良、影响力强、展示度高的重点项目。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中央投资规模和地方财力,并在部分领域设定必要的支持限额,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必要建设。
要加强技术支持与创新,不断引入先进技术和创新理念。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效率,例如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文物档案管理和虚拟展示,以及应用无损检测技术进行文物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设计相结合,打造具有文化魅力的新产品和新业态。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支撑,因此,要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文化保护、考古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以应对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挑战。
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和资源,积极推动社会参与,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一方面,建立文化遗产志愿者服务队伍,吸引有志于文化保护传承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开展文化遗产宣传教育和组织文化活动等。另一方面,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设立专门的文化保护基金,吸引社会各界捐赠和投入,用于支持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利用。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政策支持、项目扶持等方式,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机制,推动文化产业与文化遗产的有机结合,实现文化保护传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的完善,要进一步加强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保护,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相融合,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