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执法监督作为确保法律实施效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鉴于此,《意见》提出,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执法队伍是执法工作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执法效果的好坏,因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意见》强调,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组织实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为此,一方面要监督机构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坚守法律底线,不徇私情,公正文明执法。另一方面要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能熟练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证据收集、案件调查、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做到准确、高效地履行执法职责。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
执法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才能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意见》要求,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有无,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劳动。针对涉及多个部门、领域复杂的执法案件,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参与、共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在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都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这些经验做法不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可以为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意见》要求,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结果,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的汇集统筹。要积极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把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同时要鼓励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执法模式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促进执法更公正、更规范、更严格,不断提升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黄琦)